昨天,我基于正规新闻媒体曝出的“古二录音”,聊了聊“男导演”聊乳房大小的时候,“女编剧”为什么不大嘴巴子抽他的话题。很多读者同意我的看法,人无德作品不立。当然,也有一位朋友批评我,“以为你要正面聊古二维权的事情,实则只不过聊了一下花边”。这个指责,是成立的,我应该再次认真聊一聊“古二录音”的事情,虽然我在几年前,便已经聊过这件事情。(本文配图,采用《繁花》美轮美奂的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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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古二”最早维权的时候,我便写过个人看法,认为剧作方应该尽快给一个回应。稍后,“古二”的维权进入到了“非点名指姓”环节,无论是导演,还是编剧,都不直接说是“王家卫”和“秦雯”了,而是用了指代的方式。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编剧“古二”也知道,走正常的司法程序,自己是无法实现维权的了。或者说,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可能无法证明自己才是电视剧《繁花》的编剧或者编剧之一。因为“古二”编剧自己知道,法律程序上,没法自证了,所以才搞指代。这种情况之下,其他人想要帮助“古二”,也有些爱莫能助。
为什么没法自证了呢?这其实是双向的,不仅仅是对于“古二”的,对于秦雯和王家卫,也是如此。“古二”编剧指代类的文章当中,提到了剧本很多都是自己写的,署名编剧不过是坐享其成罢了。这个说法,在证据链条上,得不到证明。正常情况之下,编剧交稿,都是通过正规的邮箱进行的。这个邮箱提交,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关键时刻,可以自证,也可以成为提交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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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聊第二件事情,录音。我见,有外行朋友说,“古二”私底下录音,是不对的。别闹了,秦雯和王家卫绝对是人精啊,他们怎么可能允许“古二”私底下录音呢。“古二”要是真搞私底下录音还公布出来的话,秦雯和王家卫立马就可以报警,走司法程序了。“古二”的这些录音,其实是剧本会的时候的录音内容,是公开的。编剧导演们畅所欲言,先录音,然后整理创意,实现剧本。
老编我参加过一些剧本会,因为大家伙知道这些谈话是被录音的,所以,没有谁会闲扯,更不会出现背后议论人是非的事情。所以,“秦雯”和“王家卫”(为什么要用双引号呢?因为录音的真实性,不是由网友们决定了,只能由司法决定,在司法未说声音来自谁之前,大家都无权说是谁)搞背后“嚼舌根子”这一套,也是蛮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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