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内蒙古住建厅获悉:内蒙古有序推进5个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截至目前,包头市东河区土六栋楼已封顶,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大庆路动力机片区危楼已拆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区44号楼、赤峰市红山区一建9号楼干休所工勤楼、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统建楼3个项目正在开展居民意愿征集、更新方案等前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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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现场会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模式,是指在政策扶持下,由业主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社区自治推动共同决策、自筹资金,公开引入开发建设单位,对原有老旧住房进行拆除,并在原土地上重新建设房屋,最终实现原业主回迁。”内蒙古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城中村等更新改造。今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更新再次进行强调和部署。今年8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并将其作为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
内蒙古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今年年初确定了5个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相关盟市多措并举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上更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如,包头市创新工作方式,将居住在东河区土六栋楼的156户居民定位为改造主导者,在项目启动阶段,让居民决定“改不改”;在方案制定阶段,让居民参与“怎么改”;在施工推进阶段,让居民监督“改到位”,真正让居民意愿贯穿决策、建设、管理全过程。同时,包头市探索出将设计方案审核、用地预审、施工许可、产权登记等环节“同步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提高了审批效率,少先28街坊、六合街坊等8个项目从拆迁建设到回迁安置仅用11个半月时间。
“我们要求相关盟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2025年底前形成一定工程量,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内蒙古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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