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日前深入平乐县二塘镇和平小学、阳朔县福利镇枫林小学等18所中小学校,对食品留样记录、财务经费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其间,该纪检监察组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23条,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整改问题。
聚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紧紧牵住责任这个“牛鼻子”,联合职能部门建立工作例会、联系协调、数据分析通报、约谈问责等10项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协作、纪委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督监管工作格局。
“我们坚持以案件查办带动全局,建立领导包案等机制,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发挥‘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及片区协作等优势,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学校教职工在物资采购上插手招标、收受回扣,在膳食经费上虚报套取、挪用侵占,在食品安全上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突出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说。
“伙食质量差,孩子午饭吃不好。”此前,兴安县委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常规巡察时,由学生家长的一句吐槽,牵出了该县实验小学相关人员暗箱操作挪用学生结余伙食费等问题线索。经查,兴安县实验小学前后两任校长杨某、蒋某违规将学校结余学生午托伙食费等用于学校其他经费列支。最终,杨某、蒋某等4人受到严肃处理,县实验小学退还学生家长结余伙食费。
一手抓案件查办,一手抓系统治理。桂林市纪委监委对去年以来全市查处的“校园餐”案件进行逐个梳理,聚焦人员管理、采购贮存等食品安全环节,列出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膳食经费管理六类问题,厘清属地责任、政府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制定“校园餐”监管改革方案,以兴安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为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通讯员 潘攀 冯莉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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