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建设,融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整治区域
全县农村及城区道路,重点覆盖国省道、城区主干道、商业街区、学校及医院周边、居民小区周边等区域。
三、整治工作重点
1.全面清理违法停车和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等违法停车的进行拖移,并依法进行处罚。
2.严查两轮、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治理电动自行车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上路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严格查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除现场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外,将通报至所在学校,并约谈监护人,推动家校共管,强化教育监督与源头管理。
5.酒醉驾整治常态化,除重点时间、路段酒醉驾查处勤务外,全面落实每日夜查勤务。
6.严查客运、货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严查无证驾驶汽车、驾驶报废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集中整治“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四、法律依据
本次整治行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融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日
★本条微信为“融安县融媒体中心”出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署名!
值班总编:滕以洪值班校对:尹 丹
责任编辑:郑思敏责任校对:李朝杏
责任监制:莫意春
爆料、投稿、合作、领奖、咨询
联系电话: 6960029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