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食品添加剂叠加致癌”焦虑:科学标准早已堵死风险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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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
“单个食品添加剂安全,多种食物叠加就会超标致癌”——这是网络上流传甚广的说法,让不少人在餐桌前忧心忡忡。但事实是,这种担忧完全脱离了食品添加剂的科学管理逻辑,既忽略了国家标准的严谨性,也误解了人体摄入的实际场景。以下从标准制定、实际摄入、科学依据三方面,逐一拆解这一认知误区。
一、标准制定之初,就已预设“叠加摄入”场景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的制定,从根源上规避了“叠加超标”的可能,绝非仅考虑单一食品的安全:
- 核心指标“每日允许摄入量(ADI)”自带“安全缓冲垫”。每种添加剂的ADI值,都是在动物实验确定的“无可见有害作用剂量”基础上,除以100倍(部分品类甚至更高)的安全系数得出的。比如防腐剂苯甲酸钠的ADI值为每千克体重5毫克,一个6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安全摄入上限是300毫克,而一瓶500毫升酱油中,苯甲酸钠的最大添加量仅0.5克,即便一天吃多份含该添加剂的食品,也远难触及安全红线。
- 同类添加剂有明确“总量控制”规则。对于功能相同的添加剂(如不同甜味剂、防腐剂),标准明确规定混合使用时,其用量占各自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例如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混合使用时,需按换算比例控制总量,避免同类添加剂叠加超标,这是专门针对“多食物摄入”设计的约束机制。
- 使用范围与剂量双重限制。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是按“正常饮食场景”设定的,比如着色剂红花黄在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仅0.5g/kg,且仅允许用于特定品类。即便一天吃多种含该色素的食品,总摄入量也会因“单品类剂量低+食用量有限”而处于安全区间。
二、实际摄入场景中,“叠加超标”几乎不可能发生
普通人的饮食结构,决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总摄入量远低于安全上限:
- 饮食多样性≠添加剂叠加性。不同食物中的添加剂功能各异,比如面包中的丙酸钙(防腐剂)、饮料中的甜菊糖苷(甜味剂)、酱油中的谷氨酸钠(增味剂),它们分属不同类别,作用机制不同,不存在“毒性叠加”的科学依据。而同类添加剂在不同食物中的分布本就有限,很难出现“多种食物高剂量含同一添加剂”的情况。
- 人体代谢系统会高效处理。食品添加剂大多是小分子化合物,进入人体后会通过肝脏代谢、肾脏排泄等途径快速排出,不会在体内长期蓄积。比如山梨糖醇、赤藓糖醇等甜味剂,即便少量叠加摄入,也会被肠道消化或直接排出,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 极端摄入才可能超标,现实中无法实现。要达到添加剂的安全上限,需要违背正常饮食逻辑:比如要摄入超标苯甲酸钠,需一天喝下600瓶500毫升的酱油;要突破丙酸钙的ADI值,得一天吃120个100克的面包。这种极端场景在日常生活中完全不可能出现,所谓“叠加超标”只是理论上的空想。
三、科学共识明确:合规添加剂叠加无健康风险
国内外权威机构的研究与实践,早已验证了食品添加剂叠加摄入的安全性:
- 权威机构持续监测验证。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以及我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会定期评估添加剂的叠加摄入风险,通过大数据追踪不同人群的实际摄入量,确保标准始终覆盖极端饮食场景。
- 长期实践无“叠加致病”案例。食品添加剂规模化使用数十年来,全球范围内从未出现过因“正常饮食中添加剂叠加”导致的中毒或致癌案例。相反,有问题的食品往往是“超范围、超剂量违规使用添加剂”,而非合规使用下的叠加效应。
- 混淆“添加剂”与“非法添加物”是关键误区。很多人将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等同于食品添加剂,误将它们造成的健康危害归咎于合规添加剂的叠加。事实上,非法添加物本就不允许出现在食品中,这与合规添加剂的科学管理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食品添加剂的核心作用是保障食品的安全、风味与保质期,其使用全程被科学标准严格约束。“叠加超标不安全”的说法,本质是对标准制定逻辑的不了解,以及对“剂量决定毒性”这一科学原则的忽视。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无论吃多少种,都无需担心添加剂叠加带来的健康风险。与其被阴谋论裹挟焦虑,不如信任科学标准与监管体系,放心享受便捷、多样的现代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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