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吉安市纪委监委官方“清风庐陵”10月27日消息,经中共新干县委批准,新干县纪委监委对新干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志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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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卢志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职工录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亦官亦商,违规投资入股,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打听过问案情;追求低级趣味,参与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靠警吃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执法犯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卢志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及徇私枉法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志亮开除党籍处分;由新干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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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江西吉安市纪委监委“清风庐陵”通报,新干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志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新干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卢志亮,男,1988年11月出生,2011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卢志亮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科副科长起步,在基层交警岗位上,他凭借出色的执法能力,先后获得省级“交管系统执法标兵”、市级“忠诚保大庆”成绩突出个人、县级“新干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青集体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共青团新干县委、新干县青年联合会决定授予卢志亮、邹慧斌、鲁涛等10名同志2019年度“新干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2024年9月,从特巡警大队大队长的职务,升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2025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审查调查;
2025年10月,被依法“双开”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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