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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设立社区公共户,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来厦就业创业给予最高20万元人才补贴;到2030年新增筹集推出各类保障性住房3.5万套以上…… 今日,《厦门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实施。
10月31日,市发改委举办“厦门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
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相应的战略谋划和部署,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多方式、多举措健全完善人口服务保障体系,我市人才密度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连续三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连续四年获评“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2024年全市常住人口达535万人,增速全省第一,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质量人口支撑。
市发改委副主任叶新介绍说,《若干措施》聚焦“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建立落户、出生、育儿、教育、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人口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提出针对性、适配性、有效性的政策举措,保持厦门年轻型人口结构优势,延长人口红利期,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若干措施》重点从“放宽落户条件、支持创业就业、集聚重点人才、降低生活成本”四个方面协同靶向发力,提出了23条具体举措。
放宽落户条件
《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放宽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落户条件,逐步放宽思明区、湖里区落户条件,同时全面设立社区公共户,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目前市政府已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作为配套措施,明确了具体实施细则。
支持创业就业
《若干措施》提出,要通过提供更多实习见习岗位、给予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鼓励青年人才创业、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新创业、强化毕业生就业住房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增强青年人才的城市归属感,让人“留得下、稳得住、有前途”。在吸引青年人才方面,《若干措施》干货多多,诚意满满。比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对专业符合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6个重点产业方向的毕业生补贴标准再上浮30%;还有50万元创新创业项目资助,享受2年场地免租或租金优惠等支持;对符合条件首次在厦就业(创业)的,最高可享受每人每年8000元的租房优惠,等等。
集聚重点人才
《若干措施》明确,要坚持筑巢引凤聚英才,推动政策和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城市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紧缺型人才倾斜,加强对重点领域人才的吸附力,积极释放“人才红利”。在企业人才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每年新增不少于20个录取名额,专门支持企业面向全球知名高校引进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直接认定本市高层次C类人才享受各类保障。在高校人才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省部属高校新引进的理工科人才,给予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或租房补贴政策。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待遇享受租房补贴、住房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最高可享20万元人才补贴,并可简化程序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符的事业单位岗位。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对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最高700万元补贴。
降低生活成本
《若干措施》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降低在厦就业人员的生活成本,提升在厦就业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住房保障方面,提出到2030年新增筹集推出各类保障性住房3.5万套以上,支持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新市民、青年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个人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或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托育服务方面,提出要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场所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改造一批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民办幼儿园整体转型开展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产业园区,利用自有闲置场所建设用人单位爱心托育服务设施。
同时,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学位统筹调配,在同安区、翔安区试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全市随迁子女就读。
落户厦门更容易了
市公安局介绍,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我市印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户籍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新增岛外租房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住房租赁备案且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时在保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居住地所在区落户。二是放宽岛外就业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且申请时在保,并在本市居住登记满半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就业地所在区落户。三是新增岛内就业人员租房落户。在思明区、湖里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申请时在保,并在思明区、湖里区住房租赁备案且居住登记满2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就业地所在区落户。符合上述落户条件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就业岗位更多了
市人社局介绍,根据《若干措施》,厦门积极拓展岗位供给和引才渠道,扩大人才招引数量。
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每年度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公开招聘岗位总数的60%。市属国有企业连续3年招聘在厦高校毕业生数量保持每年递增10%。同时,完善全市统一的实习、见习和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见习岗位需求清单,提供更多实习见习岗位。广泛吸纳各类技能人才,对每年向本市企业规模化输送应届毕业生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给予就业奖补。
厦门营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优化人才服务保障。致力于为各类人才提供综合性服务保障,针对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6个重点产业方向人才,既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对省部属高校新引进且重点产业方向的高层次B类及以上理工科人才给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又创新人才保障方式,研究制定“人才周转池”政策,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全职、全时聘用人数的一定比例提供保障。同时加大力度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公开评选40个市级优秀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大学生“一张床”免费住宿扩大了
市住建局介绍,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大学生“一张床”免费住宿、“五年五折”租房补贴、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为来厦求职就业青年提供更多的住房便利与优惠。
“一张床”免费住宿方面。将毕业3年内来厦求职、见习和实习的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大学生“一张床”免费住宿保障范围。同时,优化申请方式。统筹入住率低峰期的空闲房源,允许以高校、企业作为申请主体,为实习、见习人员提供免费居住。
“五年五折”租房补贴方面。放宽申请年龄,由30周岁(含)以下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首次在厦就业(创业)、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在就业(创业)一年内提出保障资格申请的,可以享受5000~8000元/年、最长可达5年的租金补贴,并将首次来厦就业(创业)、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五年五折”租房保障范围。
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支持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新市民、青年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个人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降低申请门槛。在经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平台上有1个月以上从业服务记录,且在本市居住登记满1个月的,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受劳动合同及社保条件限制。
第一批育儿补贴资金快发了
市卫健委介绍,厦门预计在11月发放第一批育儿补贴资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9月8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发放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同时,育儿补贴的发放对象也包括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这部分婴幼儿按照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也是发放到年满3周岁。截至10月30日,全市已审核通过92862条申请。补贴资金将通过省级财政部门的惠民惠农“一卡通”统一发放,近期正在进行发放测试,预计在11月发放第一批育儿补贴资金。
(厦门日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蔡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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