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被丈夫打到内脏出血,衣服都被扯光了,光着身子开车逃命,结果丈夫扒在车上不让她走,最后出了事故,丈夫死了,她被判了11年。
我就想不明白了,一个人在生死关头做的选择,怎么就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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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到底是咋回事】
据网友爆料和相关媒体报道,这事儿得从2025年10月31日上午说起。
那天,"女子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可这事儿的起因,要追溯到更早之前。
26岁的曹女士,和丈夫刘先生之间,出了问题。
刘先生怀疑曹女士出轨,这一怀疑,就不得了了。
他拿着刀,对曹女士进行了家暴。
你能想象那个场面吗?
一个女人,被打得奄奄一息,内脏都出血了,全身的衣服都被扯没了,光着身子躺在那儿。
曹女士的父亲后来说,女儿当时被打成那样,就是在逃命。
就在这个时候,曹女士找到了一个机会,她挣扎着爬进了车里,想开车逃走。
可刘先生不让她走,扒住车门、趴在引擎盖上,死死不松手。
曹女士当时是什么心情?恐惧?绝望?还是求生的本能?我们不知道。
但她做了一个选择——她继续开车,想甩开刘先生。
结果,车子失控了,发生了事故。
两个人都受了伤,刘先生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曹女士被抢救了回来。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更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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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了11年,家属不服】
2025年3月24日,当地中院一审判决曹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的理由是这样的:虽然事故不是曹女士故意为之,但她在不熟悉路况的情况下,大幅超速行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大,存在放任刘先生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
而且,法院认为,刘先生虽然在案发前曾对曹女士进行过严重殴打,但殴打并非一直持续。
曹女士驾车离开时殴打并未进行,刘先生是否会进一步实施侵害尚处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看到这儿,我心里就有点堵得慌。
曹女士的父亲说,女儿明明是在逃命,咋成了杀人犯?逃命还逃出罪来了?女儿被打得内脏出血,身上衣服都被扯没了,奄奄一息。
父亲还说,刘先生被甩到车右后方时,在曹女士的视线盲区,她根本看不到。
她当时就是想逃命,不是故意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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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曹女士父亲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女儿遭受家暴想要逃离,她才是一名受害者。
当时驾车离开就是正当防卫,应该判无罪,希望最终法院能够公平公正的判决。
【网友的声音,分成了两派】
这事儿一出,网上就炸了锅。
评论区里,有人支持曹女士,也有人觉得她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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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内脏都出血了,这时候肯定自保啊,为啥判案都不考虑因果的呀?"
还有网友说:"看了这些案例,很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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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
有人说,监控录像显示这个车连撞两次丈夫,第1次可能失手,第2次就是故意杀人,没判死刑已经很不错了。
还有网友评论说,关于出轨的问题……算了,这些观点太激进了,你们还是自己看吧。
【我想说的话】
说到这儿,我有点话想说。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做的选择,真的能用"理性"来衡量吗?
你想啊,一个女人,被打到内脏出血,衣服都被扯光了,光着身子躺在那儿,她当时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是法律条文吗?是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吗?不是的,她想的就是——活下去。
可是,法律说,她当时已经进了车里,危险已经解除了,刘先生扒在车上,还不算"现实危险"。
这话听着没毛病,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一个男人,拿着刀把你打成那样,然后扒在你的车上不让你走,你敢保证他不会再冲进来继续打你吗?你敢保证他不会把车窗砸了,把你拖出来吗?
曹女士不敢,所以她开车,想甩开他。
可问题在于,她这一开,就出事了。
刘先生死了,她成了杀人犯。
我不是说曹女士没有责任,毕竟一条人命没了。
可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所有的后果,都要由那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人来承担?
刘先生的行为呢?他持刀家暴,他扒车不让人走,这些难道就不算是导火索吗?
有人说,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感情用事,我理解。可法律也是人定的,法律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保护人吗?
如果一个人在生死关头做的选择,都要被定罪,那这个世界,还有多少人敢在危险面前反抗?
【我看到的,我想到的】
这两天我还看到一段话,挺触动我的。
"走过半生,才明白:有些事,不是你的错,但你得承担后果。"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可有些时候,这个"不容易",真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些案例,女性遭遇家暴,报警了,警察来了,调解了,然后呢?施暴者继续施暴,受害者继续受害。
等到真的出了人命,要么是受害者死了,要么是受害者反抗了,然后成了被告。
这个循环,什么时候能断?
我不是法律专家,我也不知道正当防卫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可我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人在绝境里做的选择,不应该被苛责。
曹女士的父亲说得对,女儿是在逃命。
她不是想杀人,她就是想活下去。
可她活下去的代价,是11年的牢狱之灾。
【最后想说的】
这个案子,现在还在二审。我不知道最终会是什么结果,但我希望,法律能看到那个光着身子、内脏出血、拼命逃命的女人,她当时有多绝望。
"人到中年,友情不在多,而在懂。"我今天看到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也合适。
法律也一样,不在于条文有多严密,而在于能不能真正"懂"那些身处绝境的人。
我一直相信一句话,"昨天下了雨,今天刮了风,明天太阳就出来了。"
可对曹女士来说,她的明天,还有太阳吗?
看完这些,我心里挺沉重的。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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