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公安局
关于 临时禁止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活动期间现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加强低空慢速小型目标飞行器和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5年11月1日7时至11时
二、禁飞区域
太行山抗战景区—旅游大道—平安大道—和谐路—平安大道—幸福路—和谐路—东太行景区;旅游大道—平安大道交-田鑫小镇景区;上述点位以及道路1.5公里以内为临时空中管制区。
三、禁飞对象
飞行器包括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等。除赛事活动方需使用无人机拍摄和在公安机关批准报备的除外,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
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不遵守大型活动飞行器临时管制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安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武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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