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近日,湖南常德一网友发视频反映,其母亲在当地一家餐饮店工作21年,从未被缴纳社保。10月23日,其父母前往餐饮店,向老板索要务工证明,用于申请劳动仲裁,但被拒绝。中途其接到父亲电话被告知,老板不仅不给,还让店内一高个男人将二人推倒在地,其母亲头部摔在地上,后被送医。
![]()
网友发布视频截图
津云新闻记者注意到,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后,引发网友热议关注。
当地人社部门对此回应,事情正在处理中。事发地派出所回应称,正在积极处理,后续事件进展要看警方调查的情况。
10月29日,涉事商家店长回应津云新闻记者称,对方所发视频内容不属实。
女子称商家21年没给员工买社保还打人
视频发布者胡瑶(化名)接受津云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事发地点在常德市武陵区,她59岁的母亲在当地一家餐饮店上班21年,期间老板一直未给购买社保。
“今年9月初,老板让所有员工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合同。”胡瑶称,母亲将合同发给她看后,她没有让母亲签字。胡瑶认为,过去21年,老板都没有给她母亲缴纳过社保,现在还让签这份合同,她觉得是欺负人。
![]()
合同照片(受访人提供)
胡瑶向记者出示了上述合同,合同名称显示为《劳务合同》。其中有一条内容为,“应乙方(劳务方)要求,甲方(用工方)无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甲方按月或按年度支付社会保险补贴费用。社保补贴不是劳务报酬或工资,是基于甲方将应缴纳给社保部门的费用折现支付给乙方。”
胡瑶介绍,她曾陪同母亲找过两次老板沟通社保相关事宜,并向老板提出要求将她母亲工作21年的社保补缴,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双方发生不愉快。在第二次找完老板后,其母亲工作岗位被人顶替,母亲被辞退。
“可能是找的次数太多了,但我没有想过(对方)会动手打人。”胡瑶表示,过了一段时间后,她母亲又去店里找了几次老板讨要说法。10月23日,她父亲陪同母亲一起前往店里讨要务工证明,以用于申请劳动仲裁,当时双方发生了纠纷。
事后胡瑶了解到,“发生纠纷时,我爸坐在店门口,我妈站着,他们两人不肯离开。后面店里出来一名男员工和我爸妈发生争执,期间对方抓住我爸的衣领把人推倒,还顺势将我妈掀倒,导致我妈头部着地受伤,被送医治疗。”
胡瑶表示,这件事她报过警,对方也报过警。
![]()
病历记录(受访人供图)
胡瑶向记者提供了其母亲被推倒送医后的病历记录。
其中入院记录显示:“患者诉2025年10月23日15:30左右于高山街九三鸭霸王门口被他人推倒,头部着地,此后意识障碍,持续30余分钟后意识恢复,此后出现腰背部疼痛,头痛,头昏,伴恶心,无视物旋转,视物有重影,无肢体麻木、活动障碍,于我院急诊就诊,急诊CT检查后以‘T8、T9椎体压缩性骨折’收入我科(疼痛脊柱科),起病以来,患者精神稍差,饮食二便尚可。”
胡瑶向记者表示,她的诉求是将其母亲受的伤治好,追究打人者相关法律责任,其次希望她母亲劳动争议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涉事商家称视频内容不属实
10月29日晚,涉事商家一位吴姓店长就此事作了回应。
该店长告诉津云新闻记者,她近两年才来这里工作,对于胡瑶母亲龙某的工作年限问题并不清楚,具体时间还在核实。
关于胡瑶发布视频中所提及的内容,吴店长回应称,事情不属实。“我们没有辞退龙某,9月8日她第一次来店里闹事,而在前一天9月7日她都还在上班。”
吴店长说,“如果真的打人了,公安机关早就抓人了,我们的员工不可能还上班。”
她还透露,事发时,店门口有监控拍下现场,相关监控视频已被派出所民警调取。但因监控只有三天保存期,她当前无法向记者提供事发时监控视频。
![]()
诊断报告(受访人供图)
吴店长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龙某送医后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影像诊断显示为:“1、颅脑MRI平扫未见异常。2、T4/5、L5/S1椎间盘向后突出。3、胸椎、腰椎退行性变。4、L2椎体血管瘤?”。据此,吴店长认为,龙某并没有受伤。
与此同时,吴店长还回应了胡瑶母亲的社保争议问题。
“我们是个体工商户,没有那么规范,以前确实没和龙某签过合同,是去年开始和龙某签了劳务合同,今年8月底到期。”吴店长表示,今年9月初,老板要给龙某续签劳务合同,当时龙某向老板提出三点诉求,其中包含工作21年未缴纳社保的补偿,老板没有答应她的诉求,让她走法律途径。此后,龙某和家人多次到店铺门口闹事。
![]()
吴店长称龙某提出的三点诉求(受访人供图)
吴店长表示,以前不强制买社保,员工愿意买,就要从工资里面扣除费用,如果不愿意买,老板会给发全额工资。“是龙某自己选择不愿意买,老板给她发的是全额工资。”
对于吴店长的说法,记者向胡瑶求证。胡瑶称她母亲不认可该说法。“因为没有(这回事)我们才维权,如果有我们不可能维权。”
当地警方和人社部门回应
针对胡瑶称其母亲被打受伤一事,津云新闻记者联系武陵区府坪派出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在积极处理,后续事件进展要看他们调查的情况。
此外,针对胡瑶母亲和商家存在的社保争议,当地人社部门也作了回应。武陵区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在处理中,此事是由业务部门在跟进。
律师:涉事个体工商户或违反《劳动法》等规定
此类劳动争议事件并不鲜见,就此津云新闻记者联系到前检察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景峰律师作了法律解读。
魏景峰认为,从现行法律体系及政策文件来看,个体工商户为雇员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存在自愿放弃或过去不强制的免责空间。《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五险。
其指出,此义务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便双方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或约定以社保补贴替代缴费,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个体工商户只要雇佣员工,就必须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任何不缴纳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这一规定并非新增义务,而是对原有法律的进一步明确,不存在过去不强制的例外情形,即便在新规实施前,个体工商户的社保缴纳义务也已由《社会保险法》明确,仅部分地区此前监管力度存在差异。”
魏景峰亦认为,商家提出的以前不强制买社保、员工自愿不买就发全额工资等理由,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魏景峰直言,结合案例细节及法律规定,涉事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已明确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需补缴 21 年社保费用,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若员工因要求补缴社保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商家支付赔偿金。
他明确,当事人需优先围绕社保补缴和违法辞退赔偿两大核心诉求维权。
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实习记者 李杭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