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阳佳节来临之际,珙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以司法温情守护中华民族孝老敬亲的传统美德,为重阳节增添了法治温暖的底色。
案情回顾:女儿离婚返家居住 八旬父母为难原告何某(81周岁)与张某(70周岁)夫妇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仅靠务农收入维持生计,生活困难。其女儿何某(被告)成年出嫁后,于2020年离婚后返回父母家中居住。由于长期分离导致生活习惯差异,双方关系紧张,矛盾频发。共同生活期间,母女因琐事屡生争执,原告认为女儿未尽赡养义务,反加重其生活负担,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离住所并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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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动:法官联动多方调解,弥合亲情裂痕承办法官深知赡养纠纷类案件表面是法律问题,核心是亲情修复,此类家庭案件判决易、执行难,若机械判决可能导致亲情彻底破裂、执行陷入僵局,老人权益难落实。秉承“如我在诉”理念,法官并未急于开庭裁判,而是主动联系村社工作人员,邀请珙桐家和调解室调解员共同参与,多次上门走访调解,将冰冷的法庭延伸至温馨的农家院落。调解过程中,法官及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对原告夫妇,肯定其诉求的合理性,同时引导他们顾念亲情,体谅女儿可能面临的困难,不能让她“无家可归”;对被告何某,耐心释明法律底线,唤醒其作为子女的责任感,指出“赡养生活困难的父母是每个成年人的义务”。最终,被告认识到自身责任,承诺主动改善关系,父母也撤回了诉讼,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实现了家庭和睦、亲情回归。
法官后语:"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责任。在重阳节这个弘扬孝道文化的特殊时刻,法院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让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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