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到假药找老板协商,却被他打伤了。”4月21日晚上8点多,永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这样一起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一家药店门口有人受伤,另有几人正拿着手机拍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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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老板向民警讲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事发当日傍晚6点多,伤者王某走进这家药店,手持一张药方要求购买“穿山甲鳞片”。店员按照药方,将店内的“穿山甲鳞片”卖给了王某。当晚8点左右,王某带着另一名男子返回药店,声称此前购买的“穿山甲鳞片”没有专门标识,属于假药,要求药店十倍赔偿。若不赔偿,就以“非法销售假药”为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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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老板得知情况后赶到店铺,与王某二人就赔偿问题发生激烈争执,争执中动手打伤了王某和同行男子。而王某在店门口的另外两名同伙,正拿着手机拍摄整个争执过程,看到王某被打伤后,随即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敏锐察觉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消费纠纷。随后,民警将王某等4人及药店老板一同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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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王某等人是以“打假”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据王某供述,他此前在重庆一家药店工作。今年年初,曾有一名男子到其所在药店购买中药“川贝”,随后以“所购川贝以次充好”为由要求十倍赔偿,威胁若不赔偿就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药店老板因担心被处罚,无奈向该男子赔偿了2000元。
王某从中嗅到“赚钱门路”,便邀约几名朋友效仿这种做法。他们先后在重庆、贵州、广西、广东等地,以同样方式到药店购买“川贝”,随后均以 “所购川贝以次充好”为由要求十倍赔偿,不少药店老板被迫妥协。
为牟取更高利益,王某通过网络搜索得知“正规穿山甲鳞片需有专门标识,无标识则来源不正规”。于是,他和同伙准备了一张含有“穿山甲鳞片” 的药方,先后前往福建龙岩、上杭等地作案。他们每进入一家药店,便以药方为由购买“穿山甲鳞片”并索要销售小票。间隔两小时或次日,再返回药店以“所售鳞片无专门标识”为由,称其为“假药”,要求十倍赔偿,否则就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因担心被监管部门查处,不少药店老板只好支付赔偿款。
来到永安后,王某等人故技重施,没想到遇到不愿妥协、不惧举报的药店老板,双方争执升级并引发肢体冲突。他们本想通过报警“维权”,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其 “打假” 的真实目的被永安警方识破。
目前,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永安市公安局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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