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日本食品清关材料需覆盖国内进口商资质文件、基础贸易单证、日方特殊单证三类,同时部分特殊品类还需额外补充专属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国内进口商资质类材料
核心经营资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注册登记证,若为流通销售用途,还需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合规备案文件:完成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相关凭证,同时需签约通关无纸化协议,提升清关效率。
基础贸易通用单证
这类单证是所有进口货物清关的必备材料,需确保信息与货物及其他文件完全一致:一是贸易合同,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及货物品名、数量、价格等核心信息;二是商业发票,需标注货物详细规格、单价、总价等,作为计税依据;三是装箱单,注明每箱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包装细节;四是海运或空运提单,作为货物运输的核心凭证,用于到港后换取提货单。若货物使用木托盘运输,托盘需带有 IPPC 标识,若标识不全则需补充熏蒸证明。
日方出具的特殊单证
境外生产商注册号:2022 年起日本食品生产商需完成在华注册,申报时需提供该注册号,且注册对应的 HS 编码需与申报一致,18 类特殊食品(如乳品、水产品等)还需提供日方主管当局的推荐注册相关文件。
输华产地证:由日本官方出具,不仅用于确认货物原产国,还是享受中日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关键凭证。
官方卫生证:日本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需注明检测项目达标情况,证明货物符合输华卫生标准,部分品类可提供自由销售证明替代补充。
其他关键证明:包含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证明,明确货物效期信息;营养成分分析报告,详细标注食品的各类营养指标,匹配国内标签标注要求;外包装及标签彩色照片与翻译件,方便海关核验标签合规性。
特定品类专属补充材料
放射性检测报告:蔬菜及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乳及乳制品等特定品类,因监管要求需额外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避免核辐射相关风险。
特殊品类审批文件:若为含乳、肉成分的食品,需提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若为保健食品或特殊膳食食品,需补充对应的注册或备案凭证;有机食品则需提供日本 JAS 认证相关文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