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接上回。
袁美雯就这样捡了一漏,大喜之下当即买票看戏,麒派大师周信芳演出结束之后,观众们纷纷起身退场,就在此时,袁美雯右侧3座的那个男子站起来出场的时候,正好路过袁美雯座位:“小姐,劳驾您让一让”,袁美雯此时才回过神来,也知道应该退场了,可是她竟没有走,只是把放在膝盖上装着咖啡和方糖的纸袋拎在手里,侧过身子让对方通行。
袁美雯事后想来,这个男子的举止一上来就显得可疑,此人坐的位置是10排3座,此刻他要退场的话,应该往5座那个方向走,可是他却舍近求远,偏偏要从她这边出去。但当时袁美雯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一点,可当时这一让,她的魂就掉了——那个男子在侧身从她面前挤过的时候,肩上挂着的那个细帆布挎包的一侧微微蹭到了袁美雯的脸。袁美雯事后向刑警说,她好像那时脑子就迷糊了。前面凌兰馨的经历表明,迷糊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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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子往过道方向走了三个座位后,忽然回头招呼袁美雯:“哎!你怎么还坐着不走啊?走,咱快回家”。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是两口子,即使两侧过道正在退场的其他观众看见,也不会有人怀疑袁美雯此刻已经中了招。袁美雯还真像该男子的“那口子”似的,听话地起身,随对方往过道挪步。到了过道,男子便挽着她的肘弯出了戏院。
刑警就此分析,案犯使用的是一种类似“拍花”的手段。对凌兰馨的作案手法跟“拍花”完全一致,把迷药置于信纸内,引受害人打开后,一瞬间就迷糊了。区别就在于,这次案犯是把迷药抹在那个细帆布挎包的表面,然后直接蹭在袁美雯的脸上。所以,袁美雯比凌兰馨迷糊的程度更严重。凌兰馨还记得她跟着案犯穿过小巷,进了一家旅馆,而袁美雯则是出了戏院后什么也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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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在当天晚上九点多把袁美雯带到“黄仁泰旅社”预先登记的房间,随即实施作案,然后于午夜时分以买夜宵为名溜出了旅馆。袁美雯在被迷奸后一个多小时才完全恢复了神志,发现自己遭遇不测,随即让旅馆方面报警。
2月26日凌晨两点,太平分局刑警队接到“黄仁泰旅社”的报案电话。当晚值班的是指导员老封,他之前已经从市局每天印发的《敌情通报》上知道了荔湾区前天发生的那起迷奸抢劫案,此刻一听电话中所说的跟“瑞祥”的那起如出一辙,当即亲率刑警前往“黄仁泰旅社”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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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美雯遭到迷奸后沉睡了过去。如果不是正好有一辆晃着铃铛的救火车疾驰而过,或许她会一觉睡到天明。袁美雯完全清醒后,失身自不待说,还失财——白金项链、黄金手链、钻石戒指、手表、钱包自是在劫难逃,连羊毛衫、羊毛裤也不翼而飞,由于外套是已经穿旧了的卡其布料,没被案犯看上,得以幸免。
“黄仁泰旅社”的前台告诉警方,案犯离开时,他正在柜台后犯迷糊,被案犯唤醒为其开门。对方身穿长及膝盖的黑色卡其风衣,似是觉得寒冷,双手紧抱在胸前——刑警认为案犯是用这个动作掩护他抢来的衣物。事后案犯说他要去外面买夜宵,店伙计没敢再瞌睡,一直等着,哪知这人没回来,倒是等来了受害人袁美雯的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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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在查阅“黄仁泰旅社”的旅客登记簿时,此人居然还是“叶志仁”这个名字,用来登记住宿的还是那张伪造的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区别就在于他胳膊上的石膏已经去除,他对店伙计的解释是骨伤已基本恢复。
“叶志仁”是2月25日上午十点登记入住“黄仁泰旅社”,说是住两天,预付了两天住宿费。刑警把从现场提取到的指纹送市局技术室鉴定,得到的结论是:与之前“瑞祥旅馆”迷奸抢劫案的作案者系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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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内连续发生两起迷奸抢劫案,荔湾分局当即向市局汇报。市局研究决定,“瑞祥”、“黄仁泰”二案并侦,由荔湾、太平两个分局组建联合专案组进行侦查,由彭友山担任专案组长。谢毕生、甄路加入专案组,新的专案组马上讨论案情,研究应该如何寻找侦破二案的线索。
此人有人提出,可以对赃物和住宿两个方面进行布控。住宿方面布控的理由是,案犯已经作案两次,肯定还会第三次使用那纸假证明登记入住其他旅馆,因此应令各派出所对管段内的旅馆进行布控。这一提议立刻被采纳。但彭友山认为,案犯作案手段老练,他会两次使用那纸假证明,却不会再用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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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提出,袁美雯获得的那张戏票是一个少年退给她的,其时售票窗口的票已售罄,袁美雯正失望之际,突然就冒出个少年把票让给她,这是否有些突兀?很可能案犯事先已经买好了两张戏票,其中一张是专门为作案对象准备的。案犯作案的对象既要年轻貌美,穿戴也要上档次。由此判断,他应该早已守候在戏院门口,四处转悠物色作案对象,注意到袁美雯后,就地找了个少年,让他帮忙把戏票卖给袁美雯,自然会给少年些许好处。如果警方找到这个少年,会不会顺藤摸瓜查摸到“叶志仁”的线索呢?对于这一点,彭友山则是十分肯定。
对于警方来说,当时要寻找一个在戏院、电影院、溜冰场等公共场所门口玩耍的少年,是一桩很容易的事儿。当时在每个公共场所门口玩耍的孩子基本是固定不变的,都是家住附近的那些小家伙。所以,只要找到他们中的一个,就好打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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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三点多,专案组的警察陈春钟、甄路通过管段派出所顺利找到了那个退票给袁美雯的少年。那少年不过十一岁,据少年说,那张戏票是一个“伯伯”让他卖给那个买不到票的阿姨的。事后,“伯伯”抽出一张一千元钞票给他作为酬劳(新版1块钱)。那个“伯伯”还问了他家住哪里,说以后可能还会叫他帮忙排队买戏票或者退票。警察当即对少年表示,此事必须严格保密,如果那人再来找他,立刻报告派出所。
可就在陈春钟、甄路调查的时候,就传来了“叶志仁”制造的第三起同类案件的消息。案件发生于长寿区明复街上的“金雀咖啡馆”,受害者竟然有两人。一位叫易鸿莉,二十二岁,小学教师,一位叫纪佩兰,三十岁,银行职员,两人系姑嫂关系。易鸿莉的父亲易飞准是律师,后来因病卧床不起。老爷子因为是律师,故易家家境富裕。易飞准生有二女一子,大女儿早已出嫁,儿子是机械工程师,九年前娶了纪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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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星期天,纪佩兰给小姑子易鸿莉出门喝咖啡,要给他介绍一个对象,中午,姑嫂见面的时候,咖啡馆刚开门营业,这对姑嫂是第一拨客人。两人在位于角落隐蔽处的一个车厢式雅座落座,侍者送上咖啡和零食。纪佩兰此时立刻拿出四张男青年的照片,开始介绍各人的简况。才说了个开头,来了第二个顾客,案发后刑警从现场提取到了他的指纹,经鉴定,此人就是“叶志仁”。
不过此人今天他又换了装束,西装革履、礼帽手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一副有钱人的打扮,他似乎看中了易、纪姑嫂对面的那副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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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者为“叶志仁”送上咖啡后,。“叶志仁”显然知道午后咖啡馆营业清淡,此时他手里拿着一份折叠起的广州市地图,行至姑嫂所在座位,彬彬有礼地问道:“对不起,打扰您二位一下,我想去三元里,不知应该怎么走?”一边说,一边慢慢地打开地图,双手捧着朝纪佩兰面前送去。纪佩兰面对着这个虽说有些突如其来的情况,并没有介意,下意识地低头去看地图。而另一位呢,也很热心,起身凑到嫂子近前一起看。
事后刑警勘查现场时,在地板上提取到少量白色粉末,这显然是从展开的地图上洒落下的。纪佩兰、易鸿莉的热心所导致的后果让两人终生难忘——她们佩戴的首饰、手表以及坤包里的钱包、派克金笔等都成了案犯的囊中之物,只是由于置身公共场所才免于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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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从进门到作案后离去,前后不过七八分钟,运气是真好啊,他出门时,正好有两拨共五六个客人进来,其中一拨直接去了店堂深处那二位受害女子所在的角落,随即看到易、纪两人呆若木鸡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也不动弹,显得十分诡异。上前询问,发现二人已经神志模糊,知道可能发生了意外,随即报警。
三天之内,“叶志仁”连续作案三起,受害人四名,被抢劫钱物合计约两千余万元(现在的两万),其中两人被迷奸。很快消息就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了全城,在社会上影响甚大,人都称案犯为“迷魂恶魔”,一时间闹的人心惶惶,坊间“谈魔色变”。这种恶性刑案,自然引起广州公安高层的重视。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局长陈泊局务碰头会上下令:组建市、区公安局联合专案组,务必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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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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