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办事民警,他说这么多年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
今年9月,河南的李先生开着一辆平板货车经过杭州219省道桐庐段时,感觉车轮下似乎轧到了什么东西,他当时没有在意就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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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他接到了交警的电话,才知道当时压死了一条狗,而狗的尸体引发了另一起交通事故。
当天凌晨2点,有人骑着电动三轮车碾压到了躺在硬路肩内的狗尸体,车辆侧翻,造成乘坐车辆的一位71岁老太太身亡。
事故发生后,狗无人认领,李先生的车子被扣。
这起离奇的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判定?记者采访当天,交警通知李先生责任认定出来了。
认定书显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先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于这样的责任划分,双方都表示不认可。
记者向桐庐交警了解到,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经过上报、研判做出的,目前当事双方均表示不服,后续可以提出复核。待复核结果出来之后,交警会组织双方对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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