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说好包夜,事后涨到1200元,对方不给,她就报警说自己被强奸。这不是段子,是新加坡刚判的一个真实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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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的起因,要从一款叫 Sugarbook 的交友软件说起。常刷东南亚社交圈的人对这软件不陌生,说白了就是 “糖爹糖宝” 配对平台,明码标价的陪伴交易在这里见怪不怪。20岁女孩林敏蕊就是在这上面划到43岁陈先生的,两人转战 Telegram 私聊时,很快就谈妥了 “交易”:陈先生支付 200 新币(约合人民币 1097 元),林敏蕊陪他一晚。
当晚八点多,两人在约定地点碰面,先去酒吧喝了几杯。监控里能看到,林敏蕊全程笑靥如花,主动和陈先生碰杯,走路稳当得很,半点没有后来 “醉酒失控” 的样子。喝完酒,两人手挽着手走进乌节路附近的酒店 —— 要知道这里可是新加坡的黄金地段,奢侈品店扎堆,能在这儿开房的陈先生本以为这就是场 “明码实价” 的交易,压根没料到会栽进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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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房后发生的事,双方都没异议。可就在陈先生掏出 200 新币准备结账时,林敏蕊突然变了脸:“这点钱就想打发我?最少 1200 新币,少一分都不行!”
陈先生直接懵了:明明说好 200,这转眼就翻了 6 倍?他赶紧解释自己没带这么多现金,反复商量后提出最多给 500 新币 —— 这已经比约定的多了两倍半。可林敏蕊油盐不进,见陈先生不肯松口,当场就炸了,污言秽语骂了十几分钟,骂累了就撂下狠话:“不给钱是吧?等着蹲局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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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以为这只是气话,没成想林敏蕊真的当着他的面拨通了报警电话。电话里,她哭得梨花带雨,声泪俱下地描述 “被强迫” 的细节:“我喝多了意识不清,他强行把我拉进酒店……” 那委屈劲儿,任谁听了都得心疼。
几分钟后,警车呼啸而至。面对赶来的警员,林敏蕊更是演技拉满,一会儿捂着脸啜泣,一会儿激动地指着陈先生控诉,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无辜受害的小姑娘。反观陈先生,43 岁的中年男人被这阵仗吓得说话都磕巴,反复强调 “是她自愿的,我们早就说好钱的事”,可这话在 “受害者” 的控诉面前,显得格外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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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连办案民警都觉得,这大概率又是一起酒后性侵案。要是换个没有监控的地方,陈先生恐怕真得背上 “强奸犯” 的黑锅,这辈子都抬不起头 —— 要知道在新加坡,性侵指控哪怕最终澄清,也会让人名声扫地,丢工作、毁家庭都是常事。
好在警方的一个常规操作,彻底扭转了局面。办案警员随口说了句 “调下酒店监控看看”,这一看,林敏蕊的谎言瞬间碎得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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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清清楚楚地显示:从酒吧出来到走进酒店,林敏蕊全程步态稳健,和陈先生有说有笑;进电梯时,她主动挽着陈先生的胳膊,举止亲密得很;甚至在酒店前台办入住时,还笑着和服务员说了句 “麻烦快点哦”,状态轻松得像在度假。所谓的 “醉酒失控”“被强迫”,全是编的。
铁证摆在面前,林敏蕊的心理防线彻底崩了。到了次日凌晨 2 点 10 分,她终于耷拉着脑袋承认:“我没被强奸,就是因为他不肯给 1200 新币,想让警察逼他掏钱。”
从 “受害者” 变成 “被告”,林敏蕊被控两项罪名:一项是报假案,在新加坡这罪名最高能判 2 年监禁;另一项是威胁他人,违反了《防止骚扰法令》,最高可判 6 个月监禁加 5000 新币罚款。所有人都以为,这姑娘免不了要蹲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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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10 月 27 日法院宣判的结果,却让全网炸了锅。新加坡国家法院最终判决:林敏蕊判处 12 个月缓刑,缓刑期间晚上 10 点到次日早上 6 点必须待在家里,还要完成 60 小时社区服务,她的父母得交 5000 新币(约合人民币 27421 元)担保金,保证她乖乖听话。
这判决一出来,新加坡眼等平台的评论区直接吵翻了天。有网友吐槽得特别尖锐:“晚上 10 点到早上 6 点待家里叫惩罚?这不就是让她每天睡够 8 小时吗?简直是给爱熬夜的年轻人送福利!” 这条评论一下收获了近 300 个赞,看来不少人都有同感。
更有人翻出类似案例对比:“之前有个印尼女佣诬告雇主强奸,直接被判入狱了,怎么到她这就只缓刑?” 不过也有懂法的网友出来解释,按照新加坡《罪犯缓刑法》,林敏蕊不满 21 岁,又是初犯,确实符合缓刑条件,法院也参考了缓刑官做的家庭背景报告。
法官在宣判时特意强调:“报假案是极其严重的罪行,会给无辜的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这话一点不假,虽然陈先生洗清了冤屈,但调查期间承受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光是被警察反复询问的经历,就够他记一辈子的。
而林敏蕊呢?看似没坐牢,实则付出了更长远的代价。缓刑记录会跟着她好几年,以后找工作、考驾照甚至出国,都会受影响;60 小时社区服务,意味着她得顶着别人的指指点点去扫街道、发传单;晚上 10 点的宵禁,更是让她的社交生活几乎停摆。最难受的还是她父母,不仅掏了五万多块人民币的担保金,还要天天盯着女儿的行踪,生怕她再惹出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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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算笔账,林敏蕊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本来只是一场不光彩的交易,就算拿不到 1200 新币,收下 500 新币也不算亏,可她偏要贪得无厌,想用最恶毒的方式报复。
她以为 “强奸” 这两个字是万能武器,却忘了现在是法治社会,监控、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根本容不得谎言。更蠢的是,她发的那句 “你完了” 的短信,也成了威胁他人的铁证,把自己彻底钉在了 “诬告者” 的耻辱柱上。
现在的林敏蕊,算是彻底 “社死” 了。在新加坡这样的小城,这种事传得比什么都快,估计没多久,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就都知道了她做的荒唐事。以后谁还敢和她交往?找工作时 HR 一查背景,恐怕也得摇摇头。
希望这次判决能让她长记性,也希望所有想走捷径的人看清楚:你可以选择生活方式,但不能选择践踏别人的权利。身体可以交易,但良知不能打折。
否则,总有一天,你会为自己的贪婪,付出远比1200元贵得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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