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了一批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地址附后),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依法进行处罚。以上电子监控设备自2025年10月30日零时开始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特此通告。
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0月29日
一、抓拍地点
1、 万宜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北卡口
2 、万宜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西卡口
3 、万宜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东卡口
4 、万宜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南卡口
5、 国藩大道与存朴街交叉路口南卡口
6 、国藩大道与存朴街交叉路口东卡口
7、 国藩大道与存朴街交叉路口北卡口
8 、国藩大道与存朴街交叉路口西卡口
9 、曾国藩大道与宾园街路口东卡口1
10 、曾国藩大道与宾园街路口南卡口1
11、 曾国藩大道与宾园街路口北卡口
12、 曾国藩大道与宾园街路口西卡口1
13、 曾国藩大道与八本街交叉路口北卡口
14、 曾国藩大道与八本街交叉路口西卡口
15 、国藩大道与八本街交叉路口南卡口
16 、国藩大道与八本街交叉路口东卡口1
17 、迎宾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东卡口
18 、迎宾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北卡口
19、 迎宾路与有恒路交叉路口西卡口
20 、高速路口北卡1
21 、高速路口东卡1
22、 国藩路口东向卡口
23 、国藩路北向南卡口
24 、国藩路西向东卡口1
25 、国藩路口南向卡口1
26、 城中路东向西卡口1
27 、城中路北向南卡口
28、 城中路西向东卡口1
29 、城中路南向北卡口1
30、 和森大道与迎宾路交叉路口东卡口
31 、和森大道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北卡口
32 、和森大道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南卡口
33 、蔡和森大道与迎宾路交叉路口西卡口
34 、艺芳街与园艺路东卡口
35 、艺芳街与园艺路北卡口
36 、艺芳街与园艺路南卡口
37 、艺芳街与园艺路西卡口
38、 归朴街与娄双大道东卡口
39、 归朴街与娄双大道北卡口
40、 归朴街与娄双大道南卡口
41 、归朴街与娄双大道西卡口
42 、迎宾路与归朴街东卡口
43、 迎宾路与归朴街北卡口
44 、迎宾路与归朴街南卡口
45 、迎宾路与归朴街西卡口
46 、双峰县梓门桥镇香铺坳路口北卡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晴雨伞、违规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双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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