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地的史先生看着开裂下沉的房屋,满心焦灼——2005年水电站建设时,房屋因地面海拔高于淹没高程未获拆迁补偿,可受水流长期冲刷,2024年房屋已彻底无法居住。他以“地基高程低于标准”申请补偿却被拒,好在冠领律师两次代理行政复议,2025年8月复议机关责令主管部门重新处理,补偿诉求终于有了转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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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重庆某地启动水电站项目,水库淹没设计高程为305.02米。史先生的房屋因地面海拔略高,未被纳入搬迁范围。但此后多年,水库地下水流持续冲刷房屋地基,导致房屋主体下沉、墙体开裂,2024年已完全无法居住。2024年9月,史先生以“房屋地基底部海拔303.77米(低于设计高程)”为由,提交《安置补偿申请》,却被主管部门以“房屋地面海拔高于标准”拒绝,拆迁补偿申请受阻。
史先生随即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第一时间收集房屋受损照片、地基高程测绘数据等证据,代理提起首次行政复议。2025年5月,主管部门在复议机关责令下出具《回复意见书》,虽认可房屋危房现状及地基高程数据,仍以“地面海拔超标”为由拒批拆迁补偿。
针对这一矛盾结果,律师再次提起复议,直指核心问题:主管部门已确认地基高程低于标准,却未提供“地基高程不纳入搬迁范围”的政策依据,也未解释“地基与房屋主体高程不一致”的认定规则,查明事实与处理结论存在逻辑断裂,《回复意见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5年8月,复议机关采纳律师意见,撤销《回复意见书》,责令主管部门重新处理补偿申请。
“房屋住不了,补偿又被卡,还好律师帮我找出了主管部门的漏洞。”史先生感慨道。此案表明,行政机关处理拆迁补偿需兼顾事实与政策,不得回避关键争议。《行政复议法》为公民提供救济渠道,当因项目间接影响房屋受损、遇技术争议阻却补偿时,保留证据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是推动补偿落地的关键。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水电站致房屋危房高程争议阻拆迁补偿后行政复议如何翻盘?”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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