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想不到我当天就拿到了文书,解决了我孙子的生活问题。”不久前,一位老人握着一份法院文书说道。这是会泽县人民法院迤车法庭办理的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纠纷案中的一幕。
当日下午,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带着一摞材料来到法庭。经法庭接待人员认真审阅老人的材料并仔细了解得知,老人的儿子10多年前因意外去世,儿子去世时孙子还没出生。后来,儿媳留下仅5个月大的孙子另行组建家庭,10多年来没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
今年9月,老人的孙子上初中,为了更好维护孙子的合法权益,老人经咨询决定申请撤销儿媳的监护人资格,并申请指定自己和老伴为孙子的监护人。老人称自己家住山区,来一趟法庭十分不易,希望当天就能处理完。然而老人不知道的是,针对该案的处理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如要通知对方应诉,还需给对方一定的举证期限,然后排期开庭审理判决,所有程序走下来得花不少时间。
看着老人期待的眼神,接待人员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向承办法官说明了情况。鉴于老人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当即按照老人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孩子的母亲李女士,并说明了老人申请撤销孙子监护人资格的情况。电话中,李女士明确表示老人所述属实,她同意变更孩子的监护人为爷爷奶奶,并放弃举证期限。因李女士在外地不便到庭,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向李女士询问了情况并形成记录,成功解决了问题。
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柳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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