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4 日,温州市公安局就一起持续超一年的执法纠纷作出官方答复,明确交警执法过程合规,市民 “交警暴力抢手机致损” 的诉求缺乏依据。
该事件曾历经行政诉讼、多级信访,最终经司法与行政程序双重确认,争议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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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12 日,温州一市民因对交警执法存疑,用手机近距离拍摄民警面部及警官证。温州市公安局核查显示,执勤两名民警均已出示警官证,但市民不认同且持续拍摄,妨碍正常执法。民警多次提醒无效后,短暂拿取手机(无争抢行为),单手持有并再次出示警官证供查看,全程约 22 秒后即归还手机。
事后,市民称手机屏幕受损,认为是交警 “暴力抢夺” 所致,先后向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及上级部门信访,甚至刻录光盘向浙江省公安厅信访,均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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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29 日,市民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年 12 月 10 日,法院作出(2024)浙 0302 行初 447 号判决,认定民警拿取、归还手机过程无不当动作,且市民收回手机时未提出损坏主张,其要求警方赔偿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2025 年 10 月,温州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全程录音录像再次核查,结论与法院一致:民警处置符合规定,市民此前投诉内容失实。
10 月 22 日,交管部门尝试电话向市民反馈结果,但其电话无法接通。至此,这场持续一年多的执法纠纷正式落幕。
来源: 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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