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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赣问》栏目爆料称:2022-2023年,吉安泰和县苑前镇岭下村的村支书霸占村集体位于固陂圩村小组的一处果园,建了一栋200平米的房子,当初村民在他没有建的时候就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一直到现在都无人介入处理。泰和县苑前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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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泰和县苑前镇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后作出回复
泰和县苑前镇人民政府回复:
江西都市频道:
《赣问》平台转来的《吉安泰和县:村干部霸占集体土地建房 反映多年一直无人处理》已收悉。
接到情况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刻安排专人去核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岭下自然村集体沙洲对外承包种植,经过村委会、自然村公开发标后,由张志华(当时不是村干部)承包并签署相关合同。该合同明确,承包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46年12月31日,期限30年。之后承包人在承包地块上进行果树种植,产量较好,为便于进一步发展经营产业,其向镇政府申请建立临时用房,主要用于堆放工具、肥料等设施,于2023年3月份完成审批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承包人也承诺,待合同到期后,将根据合同第四点的要求,拆除该临时设施用房,归还原貌。
此外,镇政府在之前收到该情况的相关反映时,也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与回复,不存在无人介入处理的情况。
吉安泰和县苑前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来源:江西广播电视台《赣问》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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