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亳州市委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委编办。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机关党组、市委督查考核办。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二、巡察时间
2025年10月24日至12月31日。
三、巡察监督重点
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特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设置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网络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本轮巡察不设现场接访点,需要当面反映情况的由巡察组采取主动约访的方式进行。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
1.联系信箱:在维也纳国际酒店(芍花路337号)大门南侧(巡察组驻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所在地(光明路205号)南门东侧、诉讼服务中心办公所在地(光明路与希夷大道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大门南侧,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所在地(魏武大道88号)大门西侧,市委编办办公所在地市行政中心(希夷大道588号)南门东侧设置;
2.电子邮箱:亳州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
3.举报电话:19335036089。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
1.联系信箱:在维也纳国际酒店(芍花路337号)大门南侧(巡察组驻地),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所在地(工业路22号)北门西侧,市委政法委办公所在地市行政中心(希夷大道588号)南门东侧,市公安局办公所在地(魏武大道686号)大门北侧设置;
2.电子邮箱:亳州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
3.举报电话:19956929060。
(三)市委第三巡察组
1.联系信箱:在维也纳国际酒店(芍花路337号)大门南侧(巡察组驻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办公所在地市行政中心(希夷大道588号)南门东侧设置;
2.电子邮箱:亳州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
3.举报电话:19956928677。
(四)市委第四巡察组
1.联系信箱:在维也纳国际酒店(芍花路337号)大门南侧(巡察组驻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办公所在地市行政中心(希夷大道588号)南门东侧,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所在地(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大门东侧及其办公楼一楼北门东侧,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所在地(魏武大道1192号)大门北侧设置;
2.电子邮箱:亳州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巡察组信箱”;
3.举报电话:19956929070。
巡察组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受理信访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12月24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码上巡察”二维码
中共亳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内容来源:亳州晚报
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