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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9时,天色刚擦黑,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乡政府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程某驾驶新LB***6号轻型栏板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与由东向西驶来的哈某所驾新LV***8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但万幸无人员受伤,仅为“小摩擦”,整体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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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程某在路口未礼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次要原因为哈某行经路口时未减速观察路况。值得关注的是,事故发生时,双方驾驶员均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这一规范操作有效避免了更严重伤害的发生。
交警提示:
1.路口通行需严守“让右”规则: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需提前停车瞭望,主动礼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避免因“抢行”引发碰撞;
2.路口减速观察是安全前提:无论路口是否有交通管控,驾驶员均需提前减速,仔细观察横向车流、行人动态,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3.安全带是“生命带”:驾乘车辆时务必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这是事故发生时减轻伤害、保护生命的关键防线,切勿抱有“短途不用系”“低速不用系”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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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哈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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