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年-2035年)》(公示稿)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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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丰台区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对《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年—2035年)》(公示稿)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6份,经对反馈意见归类总结,共涉及规划编制范围、保护内容、腾退需求等3个方面,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规划编制范围方面
一
1、公众反馈意见:晓月岛地区在图6《街区保护区划图》被划分为“建设控制地带”,在图7《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划图》中桥西街及周边宅院(除岱王庙和小清河周边)未被划分在任何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二者不一致。
规划编制单位答复意见:图7为198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划定60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中的卢沟桥保护区划示意。图6为此次《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划定,根据《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历史文化街区需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划定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较为完整文物、历史建筑或者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应当划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要求: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应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作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的缓冲区域。晓月岛的岱王庙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和传统风貌建筑,因此在图6被划定为核心保护范围,晓月岛其他区域被划入建设控制地带。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要求,保护范围应实行“从严管控”的要求,故晓月岛按照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求进行管控。
规自分局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保护和开发范围,将城北社区首钢钢渣山等原废弃厂矿范围纳入规划范围。
规划编制单位答复意见:此次《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保护范围充分考虑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性和完整性原则,充分尊重上位规划,落实2002年公布的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本规划范围未做增减。虽然钢渣山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但其与卢沟桥宛平城的发展与变迁的历史关联性较弱,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暂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规自分局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晓月岛在2月份宛平地区街区控规公示中,晓月岛是绿地水域主导区,这次变成保护区不让拆建,二者不一致。
规划编制单位答复意见:宛平地区街区控规属于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明确街区定位、确定规模管控、划定主导功能分区等内容,根据街区控规编制要求,街区控规按照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进行管控,晓月岛位于绿地水域主导区(即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干渠占建设用地总量50%以上),关于具体地块的实施相关内容由实施主体开展规划研究。
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属于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制定保护目标、确定保护内容、划定保护区划、明确保护要求等内容,本次街区保护规划中,因规划范围内保存有岱王庙、卢沟桥及宛平城等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因此被划定为保护范围,对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拆建,将由实施主体开展规划研究,本次保护规划暂不涉及腾退等相关内容,与宛平地区街区控规并不矛盾。
规自分局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属实,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采信。
保护内容方面
二
1、公众反馈意见:宛平城城内南后街11号院内仍保留有清代建筑,北房四间房里面有三间主北房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建议纳入历史建筑。
规划编制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依据文物部门提供的潜在历史建筑的评估调查记录,已将南后街11号院院门划为潜在历史建筑,后续可按程序申报或认定登录为历史建筑。
规自分局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城南街42号纳入到老字号。
规划编制单位答复意见:根据《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由商务局负责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
规自分局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我局已将该诉求函达至区商务局。
腾退需求方面
三
公众反馈意见:想了解城北社区城北路10号院、沙岗村、桥西村等区域腾退搬迁计划。
规划编制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街区保护规划主要包括街区核心价值提炼、保护内容确定、现状建成环境评估、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保护措施和更新引导措施等内容,暂不涉及腾退等内容。
规自分局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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