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咱今儿个《贾话连篇》继续开喷。“15岁,用26刀要了同班女生的命——可法律说,他24岁就能出狱。”
![]()
我估摸着,面对这样的结果,不少人得气得慌,心里头堵得跟塞了团棉花似的。26刀啊!这得是多狠的心才能下这狠手,到底有啥解不开的仇?
根据媒体报的消息,贾老师给恁捋捋这事儿:在深圳龙华区一个小区的5栋门口,15岁的潘丫头背着书包,离单元门就差五步远了。灌木丛后头突然蹿出个拿黑折刀的,正是她同班的男生钟某。第一刀捅进肚子的时候,潘丫头手里还攥着家门钥匙;等到第26刀拔出来,血珠子溅得满地都是。
多好的年纪啊,说没就没了。
潘家大叔咋想都想不通,自己顺路接了钟某三年,一千多个清晨的“早上好”,一千多个傍晚“谢谢叔叔”,到最后,闺女却倒在了自家门口。
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啊!
钟家爹妈在菜市场卖豆腐,凌晨三点就出摊,潘家瞅着可怜,就常把副驾留给他,还总夸这孩儿“内向但懂事儿”。潘家婶子甚至给这孩儿买过新运动鞋,怕他不肯要,还特意说:“码数买大了退不了,你拿去穿吧。”
可谁能想到,这三年里,钟某手机的搜索栏里藏了一堆猫腻:
“穷是不是会被人看不起?”
“14岁杀人判几年?”
“折叠刀包邮几天到?”
案发那天早上,他还跟往常一样喝了潘家给的牛奶,袖口里头却藏着刚拆封的刀。——成年人的好心,在这孩儿心里头,说不定当成“他们就是在可怜我、施舍我”了。
警察把他手机数据恢复了才发现,这钟某把作案步骤拆解得比中考模拟题还细:
1.提前一个月网购黑折刀,还备注“野外求生”打掩护;
2.专门去踩点找监控照不着的地方,记准了潘丫头每天几点几分在小区出现;
3.搜“未成年人杀人咋判刑”“邯郸埋尸案判了几年”;
4.想买毒药没买着,才改成用刀来“解决”;
5.作案前把浏览器记录全删了,真以为“格式化”了就不用负刑责了。
最扎眼的一条搜索是——“差俩月满15岁杀人能判死刑不?”答案肯定是不能啊,可他倒好,直接打定主意“那就多补几刀”。
但26刀背后,真就只是因为“穷”和“被看不起”吗?现在看,绝对不是一时冲动,是心里头的恶念一点点攒起来,最后彻底崩了。可气人的是,这恶念长起来的时候,没人发现,更没人早点掐灭它。
贾老师先抛个扎心的问题:当辩护律师轻飘飘把“心理问题”四个字甩到法庭上,咱到底在说啥?这是杀人动机的遮羞布,还是咱大伙儿都没接住的求救信号?
10月15号,深圳中院开庭那天。
检察官刚念完“26处伤口”,钟某他爹“扑通”一声就把儿子拽着跪下了。钟某哭嚎着“再给我一次机会”,潘家婶子冷冰冰回了句:“你给过我闺女机会吗?”
辩护律师立马抛出“被校园欺凌+爷爷去世+轻度抑郁”这三板斧,想靠着《刑法》第17条那“不满18岁应当从轻或减轻”的规定讨便宜。
辩护人声称钟某“遭受校园欺凌”,但同学的证词显示,实际上钟某长期欺负同学。心理老师拿出笔记,说他填的睡眠时长是“3小时”,但“是否被孤立”那栏打了叉。——抑郁可不是免死金牌!《刑法》里说了,精神病患者能免责,可抑郁不是精神病啊,何况这孩儿的抑郁说不定还是装的。
作为懂法的人,贾老师敢拍胸脯说:这15岁零2天的恶魔,肯定跑不了。
中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一律不能判死刑——哪怕杀了人。
但第17条也说了: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得负刑责。钟某作案时刚满15岁零2天,最高检早就核准要追究了,理论上最高能判无期。
可“理论”碰上老百姓的情绪,那立马就炸锅了。庭审结束当晚,“#深圳26刀少年该判死吗#”就冲上了热搜。网友把邯郸埋尸案、大连13岁男孩杀10岁女童案拼到一块儿,配文说:“年龄成了护身符,受害者却再也长不大了。”
这事儿到这儿,就卡在法律和舆论中间了——
1.要是钟某真判了无期,他多大能出来?在少管所里会不会再冒出下一个“钟某”?
2.最让人揪心的是:当法律给不了“死刑”,咱当爹妈的咋跟孩子说“别怕”?
答案不在法庭上,听贾老师接着给恁算。
要是钟某真判了无期,最快啥时候能出来?贾老师给恁算笔细账:
先看规矩:
1.《刑法》第78条:判了无期,执行两年后能减刑,实际最少得坐13年;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3条:未成年犯减刑、假释能比成年人松点儿;
3.最高法有规定:少年犯要是“真悔改了”,之后还能按有期的一半假释。
贾老师给恁算个最极限的::
15岁+无期→两年后可减刑→最低坐13年→再减半=最早24岁出狱。
说白了,理论上钟某24岁就能在外面过生日了。
潘丫头永远停在15岁,凶手却可能24岁重新做人,这就是潘家婶子在法庭外哭喊“法律杀了我闺女第二次”的根子啊!
我把近十年公开的判决拉出来一看,更让人头皮发麻:
——二零二零年大连那13岁男孩:当时刑法没改,没法追究刑责,警察就收容教养了3年,16岁就出来了;
——二零二一年广西那案子,10岁女孩被同学割喉:凶手14岁,判了15年,最迟29岁也能出来;
——二零一八年安徽13岁男孩杀亲妈:收容教养3年,二零二一年就放出来了,现在18岁了,之后咋样再也没信儿。
未成年人杀人的案子总闹得人议论纷纷,也有人喊着要降低入罪年龄,让那些特别狠的未成年跟成年人一样担责。
其实以前咱国家未成年人入罪年龄是14岁,也就是说,只要没满14,就算犯了天大的罪,也不用负刑责。
那这年龄咋从14降到12的?真正的导火索是二零二零年大连那起13岁男孩杀10岁女童的案子——
那13岁的孩儿把10岁的美术班同学骗到家,强奸没成,砍了7刀,扔到小区灌木丛里,还狂言说:“我虚岁14,警察抓不了我。”当时全网都怒了,喊着“14岁成了免死金牌”。
全国人大法工委不到三个月就出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满12岁不满14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得负刑责。”
二零二一年3月1日这规矩就施行了,咱国家也成了全球主要国家里刑责年龄最低的之一。
可“新法不管旧事”,大连那杀人的孩儿,最后还是没判刑。
一句话,大连那案子把“14”改成了“12”,但没人敢再往下降了。因为,再降就没底线了。
再说说钟某这事儿,法院其实就仨选择:
1.无期徒刑——这能顺了大伙儿的意,但按现在的减刑规矩,两年后,就能改成13年有期徒刑;
2.无期+限制减刑——得坐满20年,但少年犯能不能用这规矩,还吵着呢;
3.无期+额外强制矫正——先送少管所5年,再转成人监狱,算是个补窟窿的办法。
潘家婶子最想要的是“立马枪毙”,可她也清楚:再降刑责年龄,也降不到“15岁能判死刑”。她真正想的是“让无期真成一辈子”,把钟某关到老死。
那刑责年龄还会再降不?
大概率不会。
但这事儿的结尾,不在法庭上,在咱每个人的手机里。
——要是恁家孩儿的搜索栏里出现“活着好累”“咋死不疼”,恁是像钟某爹妈那样啥都不知道,还是立马打“青少年心理援助热线”?
潘丫头这26刀,不光砍没了一条命,还砍碎了咱“内向的孩儿就是老实人”的念想。
下次再有人家的“钟某”在搜索栏里搜“咋让一个人彻底闭嘴”,谁能早点看见?谁能把那刀拦在屏幕里,不让它带到校门口?
法律能判凶手的刑,可救不回被害的人;真能救下下一个潘丫头的,说不定就是咱多花三分钟,把“心理问题”当回事,别当成“矫情”。
26刀杀人,背后是一个被忽视的求救信号。
点个赞,让更多父母看到孩子的“搜索栏”,或许,这就能救下,下一个潘丫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