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其收到的山东产零食的包装上,生产地址标注为“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乔山村村委会对过”。这个词哪些地区通用?地址用这个词规范吗?
这事儿吧,听着就让人心里想笑。一个普普通通的“对过”两字,居然能把人吓得不敢吃手里的零食,你说这到底是食品有问题,还是我们太敏感了?
![]()
其实吧,“对过”这词儿,在山东不少地方真不算稀罕。我记得我有个同事是曲阜尼山镇的,有次他带了家乡特产来单位,我问他地址写“村委会斜对过”是啥意思,他一脸懵,“这不就是斜对面嘛,我们那都这么叫。”我寻思,这不就是典型的方言嘛,跟东北人说“整”、广东人讲“饮茶”一个道理。
数据显示,山东方言大致分三大块:冀鲁官话、中原官话和胶辽官话。枣庄这地儿,正巧处在中原官话区,而“对过”作为地方性表达,在鲁南一带确实有使用基础。简单来说,它就是“正对着”“斜对面”的意思,比“附近”“旁边”更具体一点。可问题是,咱这包装是卖到全国的,北京人、广州人、成都人,谁懂你“对过”是哪块儿?
这里要解释一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地址,可不是随便写写完事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且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也强调,生产者地址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致,便于追溯。
坦白讲,从法律条文看,并没明文禁止用“对过”这种表述。可关键在于,“便于追溯”这四个字才是核心。你写个“村委会对过”,执法人员来了找不着门,消费者维权也摸不着北,这算不算信息不实?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说法,地址应当具有唯一性和可识别性,不能靠“猜”和“问路”来定位。
山亭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回应说,企业可能是因无具体门牌号才这么写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本地人找。这话听着合理,但这也意味着,一个面向全国销售的产品,把定位逻辑建立在“本地人常识”上,本身就是种傲慢。我的判断是,这不是错不错的问题,而是合不合理、能不能被广泛接受的问题。
我有一个感觉,很多中小企业在合规这件事上,总抱着“过得去就行”的心态。包装印了几万份,改一次成本太高,干脆将就着用。可你将就的不是几个字,而是消费者的信任。网友一看到“对过”,第一反应不是“哦,对面”,而是“这厂子正规吗?地址都写不明白?”安全感瞬间崩塌,产品直接被丢进垃圾桶——这损失,比换包装大多了。
从历史来看,类似情况早有先例。早年有些土特产包装写“村东头老王家”,结果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理由就是“主体信息不明确,无法追溯责任”。后来统一要求必须标注注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小地方的品牌,越要在规范上下功夫,否则永远走不出去。
这也意味着,企业不能只盯着产品本身,还得懂传播心理学。一个词的歧义,可能比添加剂超标更伤品牌。消费者不是语言学家,他们第一眼看到的是“安全感”。你写“对面”,大家秒懂;你写“对过”,人家得查百度,查完还心存疑虑——这买卖做得多累。
![]()
目前来看,山亭区行政审批局已经表态,今后审批会更注重地址表述的规范性。这其实是种进步。毕竟,一个地方品牌要想做大做强,就得学会说“普通话”,而不是靠“暗语”交流。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不是语言对错之争,而是现代化与地域性之间的磨合。
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的要求,标签信息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这里面虽没提“方言禁用”,但“易于识读”四个字,已经划出了底线。你让一个北京消费者对着“对过”发愣,算不算“不易识读”?破折号补充一下:哪怕你注册信息完全合规,只要消费者看不懂,就可能被认定为标签瑕疵。
![]()
我有一个预感,未来这类“方言标签”争议会越来越多。随着县域经济崛起,越来越多地方特产走向全国,语言差异带来的误解也会放大。这时候,企业不能总指望“解释一下就好了”,而要在设计之初就预判全国消费者的认知习惯。
说到底,食品安全不仅是“吃不死人”,更是“让人吃得安心”。一个地址词引发的信任危机,值得所有中小企业警醒。别以为便宜大碗就能赢天下,细节里的尊重,才是品牌真正的护城河。
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因为你说的是不是“对过”,而决定你能不能成功。但它一定会因为,你有没有为陌生人考虑过感受,而决定你走得多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