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存款和房产,全部被保姆卷走?!”
江苏某地,75岁独居老人王大爷突然去世,外甥前去处理后事时却惊讶地发现——老人生前的200万存款竟然被保姆全部取走,就连房产证也不见了!
保姆振振有词地说:“这些都是王大爷生前给我的!”
外甥当场崩溃:“我舅舅怎么可能把全部家产都给保姆?这明摆着就是趁人之危!”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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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王大爷老伴去世多年,膝下无子女,平时就靠外甥小李偶尔来看看。75岁的他身体越来越差,生活自理能力下降,急需有人照顾。
经人介绍,45岁的保姆刘阿姨来到了王大爷家。
刘阿姨人很勤快,把王大爷照顾得无微不至——每天按时做饭、打扫卫生、陪老人聊天,甚至半夜起来给老人喂药。
王大爷瞬间感觉找到了“贴心小棉袄”,逢人就夸:“刘阿姨比我亲闺女还亲!”
可谁知道,这温情脉脉的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惊天阴谋!
三年来,刘阿姨不仅拿着每月5000元的工资,还在悄悄打着老人财产的主意。
她先是以“帮忙管钱”为名,要走了王大爷的银行卡和密码;
接着又说“房产证放家里不安全”,把房产证也收了起来;
甚至还让王大爷写下了一份“遗嘱”,内容竟然是:“我的全部财产都留给刘阿姨”!
今年3月,王大爷因病去世。
小李赶到医院处理后事时,刘阿姨哭得稀里哗啦:“王大爷走得太突然了,我都没来得及和他告别!”
小李心想:“刘阿姨这么用心照顾舅舅,确实不容易。”
可当他去银行查询舅舅账户时,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账户余额:0元!
“什么情况?我舅舅明明有200多万存款,怎么一分钱都没了?!”
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他:“钱都被刘女士分批取走了,最后一笔是在王大爷去世前一周。”
小李瞬间瞪大眼睛,立刻找到刘阿姨质问。
刘阿姨却拿出了一份“遗嘱”和几张欠条,理直气壮地说:
“这些钱是王大爷生前给我的!他说我照顾他这么久,这是应得的!房子也写了遗嘱留给我!”
小李仔细一看,气得浑身发抖:“这些字迹根本就不是我舅舅写的!他手都抖成那样了,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工整的字?”
刘阿姨却坚持:“这就是王大爷亲笔写的,有录像为证!”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保姆变身'继承人',这操作也太离谱了吧?”
“200万啊!普通人得攒多少年?”
“独居老人真的太容易被骗了,心疼!”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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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保姆是否有权继承老人的全部财产?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律师这么看:
遗嘱的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王大爷患有帕金森病,手部震颤严重,很难写出如此工整的字迹。而且遗嘱内容将全部财产都给保姆,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保姆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作为照料者,她本身就处于优势地位,很容易对老人施加不当影响。
最关键的是,大额资金的提取时间极其可疑。在老人去世前一周还在大量取钱,这种行为本身就说明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外甥小李提供的证据:
1.医院病历显示王大爷手部功能严重受损 2.笔迹鉴定报告证实“遗嘱”非本人书写 3.银行监控显示取款时老人神志不清 4.邻居证言称从未听老人提及要把财产给保姆
经过详细调查,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刘阿姨确实伪造了遗嘱,利用老人病重期间神志不清的状态,多次带着老人去银行取钱。
最终双方协商:刘阿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200万元,房产归还给王大爷的法定继承人,但考虑到她三年来的照料之功,外甥小李给予其10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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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200万家产,一夜之间人财两空,独居老人防不胜防!
照顾老人本是美德,可当贪心战胜良心,温情脉脉就变成了居心叵测!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对于家有老人的家庭来说:
要定期看望老人,不能完全依赖保姆老人的重要证件和大额资金要妥善保管 *如需立遗嘱,一定要在多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独居老人来说:
选择保姆要通过正规渠道,查验身份背景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他人 *重大财产处置要告知亲属或寻求法律帮助
对于保姆行业来说:
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宣传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信用档案 *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便利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
有网友热议:“独居老人太难了,既要防骗子,还要防身边人!”
也有网友表示:“三年照料确实不容易,但这绝不是侵吞财产的理由!”
还有网友建议:“应该建立老人财产监护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法律就是这样,容不得半点侥幸!无论多么完美的伪装,最终都会在法律面前露出原形。照料老人可以获得合理报酬,但绝不能成为侵占财产的借口!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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