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云浮发布
日前,记者从云浮市税务局获悉,2025年房土两税征期已正式启动。该局结合纳税人需求,积极优化服务举措,助力纳税人高效完成申报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单位所有不动产;个人所有用途为商铺、厂房、写字楼、公寓等非住宅类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出租的不动产需依法申报缴纳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出租不动产,还需申报租金收入相关税费。云浮市从价计征房产税(即房产自用或闲置)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从租计征房产税(即房产用于出租)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当年至次年的1月15日。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房产出租发票,房产税在代开发票时一并申报缴纳。云浮市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确需前往房产、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可到所在辖区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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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到税务服务厅办理时请携带产权人和经办人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产权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逾期申报缴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咨询,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征纳互动功能咨询,或致电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纳,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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