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证明对方存在这5种情况,除正常分割财产外,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解答三个问题:一是这5种情况具体标准是什么?二是如果双方分别符合这5种情况中的一种或几种,要互相赔偿吗?三是配偶出轨同居的对象如果是同性,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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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杨律师简单说一下每种情况的大致意思。
1、重婚,有两种可能,没离婚就与他人领了结婚证是重婚,没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是重婚。
2、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生活。这里有两点要说明,一是即使长期出轨也不一定构成同居,二同居对象必须是与异性,如果和同性恋人同居,不符合这条。因为有司法解释明确了,这条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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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肉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行为,但要严重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赔偿条件,不是只要出现辱骂、动手的情况就要赔偿。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经常性的伤害行为,遗弃是指家庭成员因病等原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时,有扶养义务的人不尽义务。
5、其他重大过错。这个“其他”是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般要达到和上述列举的情况相当的过错才行,比女方偶尔出轨怀了他人的孩子,让男方以为亲生子女抚养多年,这种欺诈性抚养的案子除支持要抚养费以外,也可以支持一定赔偿。还有,刚才提到配偶和同性恋人同居,不符合“与他人同居”的索赔标准,但如果实际对无过错方伤害确实很大,不排除法官用“其他重大过错”的理由支持赔偿的,这条本身就是用来兜底的条款。
当然,符合条件的具体能要到多少赔偿,就得法院综合案情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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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问题,如果离婚的原因是双方都有过错,比如一方出轨另一方有家庭暴力,出轨的说我是因为他有家庭暴力才出轨的,家庭暴力的说是因为她出轨我才打她的!这类情况能互相主张损害赔偿吗?
答案是不能,法条写得很清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离婚都有责任,也就不支持赔偿的主张了。
本文作者: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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