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主顾女士的一次新能源汽车充电经历,让充电桩超时占用费这一话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因充电后未及时挪车,94 分钟的占位时间被收取 438.4 元费用,这笔远超 108.45 元充电费的支出,让顾女士愤而将车企诉至法院,然而两级法院均驳回了她的诉求,这场纠纷背后折射的资源与规则之争,正引发公众对新能源补能服务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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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去年 10 月,顾女士驾驶新能源汽车前往上海某酒店停车场,使用某车企旗下超级充电站进行补能。充电完成后,她并未立即驶离,车辆在充电专属车位上停留了近一个半小时。当她查看支付宝账单时,546.85 元的总金额让她颇为震惊 —— 其中仅 108.45 元为正常充电费用,剩余 438.4 元均为超时占用费。
在顾女士看来,这笔费用的收取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她提出,车企既未通过醒目方式公示超时费标准,充电结束后也未进行有效挪车提醒。在与车企协商未果后,顾女士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全部超时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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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涉事车企已通过多重渠道履行告知义务:充电站现场设有明确告示,车载地图会弹出相关提示,官网也对收费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该收费标准未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明显过高情形,因此一审判决驳回顾女士的诉讼请求。不服判决的顾女士随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顾女士自 2022 年起便驾驶新能源汽车,对充电所需时长具备基本认知,且当天本有条件提前驶离却未及时操作,存在明显主观过错。更为关键的是,在其占用车位期间,该充电站仅剩余 2 个可用充电桩,其行为客观上剥夺了其他车主的补能权利,也对车企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综合以上因素,法院认定收费标准合理,无需调整,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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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各类观点在社交平台激烈碰撞,形成鲜明的意见分野。
支持法院判决的网友不在少数。有网友以自身经历吐槽:“上次跑高速急着充电,碰到充完电不拔枪占位的车,硬生生等了 40 分钟才等到空位,高速上充电桩本来就紧张,这种自私行为就该用高价超时费治一治。” 另有网友补充道:“法院都查明她之前多次超时还交过费,明显是明知规则却不想遵守,败诉完全在情理之中,这是对破坏公共秩序行为的明确否定。” 还有人从资源分配角度分析:“充电桩是稀缺公共资源,不是免费停车场,收取超时费是最直接有效的管理手段,不然只会让‘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现象越来越多。”
对收费标准持质疑态度的声音同样响亮。有网友算了一笔账:“94 分钟收 438 元,相当于每分钟近 4.7 元,比很多地方的停车费贵了十几倍,充电才花一百多,罚款翻四倍,这惩罚力度实在太夸张了。” 一位车主分享了自己的担忧:“有时候充电后去商场买点东西,临时遇到急事耽搁几分钟,很容易就踩坑,这种收费标准根本没给车主缓冲空间。” 还有网友举例反驳:“之前看到有车主被收 2000 多超时费,比充电费高几十倍,这已经超出合理惩罚范畴了,简直是‘充电刺客’。”
中立视角的观点则更关注规则本身的完善。有网友提出:“核心问题不在收不收,而在怎么收、怎么告知。如果车企在启动充电前就弹窗让用户确认超时费规则,而不是藏在官网的小字条款里,争议肯定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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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纠纷的判决,实则是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背景下,资源供需矛盾与规则意识觉醒碰撞的典型缩影。一方面,“一桩难求” 仍是许多地区的现实困境,尤其是在商圈、高速服务区等核心场景,充电桩周转率直接影响公共补能体系的运行效率,通过合理收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确有必要;另一方面,车主对收费透明度、规则灵活性的期待日益提升,希望在维护公共秩序的同时获得更人性化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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