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需突破医方系统性脱责逻辑的核心陷阱——将管理违法降格为技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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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以下是医方脱责的三大核心逻辑:
1、责任性质偷换
将伪造病历、无资质行医、超范围手术、图利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适用《民法典》第1222条过错推定),通过鉴定程序转化为“技术瑕疵”,规避全责赔偿。
例:新疆某医院使用无资质医生致残,鉴定仅定50%责任,法院推翻后判全责。
2、责任比例潜规则
鉴定机构对死亡/重伤案件设定责任比例上限(≤50%),以规避医生的刑事追责。如醉酒患者因未防误吸死亡,鉴定咬定“同等因素”分摊责任。
3、诉讼路径误导
法官强制要求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侵权路径),迫使患方启动过错参与度鉴定;若患方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部分法官仍要求患方申请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将受害患方对法律责任竞合法定选择权抹杀。
患方针对这三条医方“套路”的关键对策,是反其道而行。需要精通医疗法律理论策略的医疗纠纷患方律师专项代理。要诀可见我的其他普法短视频:医疗纠纷的一律千篇。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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