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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193万元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由于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某公司向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昨天,《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揭开了该医院的这起投诉案。
2025年7月28日,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9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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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9:30,该项目开标评审。
据《评审情况表》显示,共4家公司参与此次竞标,3家公司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出了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融燕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9356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更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65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领兴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920000元。
在《评审情况表》的评分栏,笔者注意到,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融燕科技有限公司在服务实施方案(48分)、履约能力(21分)中,拿到了全场唯一的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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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该项目发布了成都融燕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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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中标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并于次日发布了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事实上,就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成都峰屿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为由,对该项目发起了质疑和投诉。
2025年10月21日,自贡市财政局对此投诉作出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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