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坚决遏制扰乱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化德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强行乞讨违法犯罪活动。
10月16日,化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在化德县某酒店,多名乞讨人员阻拦婚车正常通行索要喜钱,导致婚车长时间无法正常通行。随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将强行拦截婚车索要财物的两男一女抓获,并对其以滋扰他人方式乞讨违法行为依法行政拘留5日。
此次严厉打击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案彰显了化德县公安机关打击涉乞讨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空气的决心。同时,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部门协同,固化长效打击机制,以常态化打击守护民生底线,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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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坚决遏制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讨要行为,现就化德县民政局集中整治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拦截婚车、讨要喜钱等):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广场、公园等)、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业店铺等地,通过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及车辆,以暴力、威胁、殴打、辱骂、哭闹、下跪等方式强行索要财物、食品或其他物品。
2.依法处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实施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实施强行乞讨的,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多部门协同配合: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打击力度。民政部门负责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对因生活困难导致乞讨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体系,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倡导群众自觉抵制“闹婚陋习”“天价彩礼”及各类非法讨要行为,共同培育文明婚俗新风;城管部门协助维护城市管理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4.鼓励群众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强行乞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5. 实施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德县公安局 化德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
来源:化德公安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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