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代持协议挡不住债权人追索,价值千万的股权即将被法院拍卖时,实际出资人才惊觉法律风险近在咫尺。
A投资公司与B贸易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B公司代持其在C科技公司35%的股权。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均显示B公司为C公司股东。
2023年,B公司因对外担保涉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冻结并执行登记在B公司名下的C公司股权。
A公司立即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并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分红记录等证据。法院最终驳回了A公司的异议请求,裁定继续执行案涉股权。
当执行法官开始查封股权时,A公司法定代表人看着多年积累的股权资产即将化为乌有,却无法阻止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被强制执行。
01 裁判结果与理由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A公司的执行异议请求,允许债权人继续执行登记在B公司名下的股权。这一裁判结果基于以下核心理由:
权利外观优先原则
法院认为,工商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债权人有权信赖登记信息并据此作出交易判断。在名义股东B公司未清偿债务时,其名下股权自然成为责任财产。
风险自担规则
实际出资人A公司选择隐名投资方式,应当预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当债权人无法查询到代持关系时,不能苛求其承担无法预见的交易风险。
债权平等保护
A公司对B公司享有的权利(基于代持协议)与债权人对B公司享有的权利均属债权性质,两者居于平等地位,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
02 股权代持中的债权人保护困境
股权代持引发的债权人保护问题已成为商事审判中的难点。通过分析最高法院裁判规则及实务案例,可梳理出三大核心困境。
权利外观与真实权利冲突
登记公示的绝对效力:我国实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公司应当将股东姓名或名称向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合理信赖保护:当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信息对名义股东财产状况产生信赖时,该信赖利益受法律优先保护。
代持关系的隐蔽性:代持关系属于内部约定,外部第三人无从知晓,也不负有查询义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指出:“在权利冲突时,法律优先保护交易安全而非静态财产权,这是商事外观主义的核心要义。”
实际出资人权利受限
实际出资人面临多重法律障碍:
股东资格确认障碍:实际出资人要显名必须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无法直接取得股东地位。
权利性质局限:实际出资人基于代持协议享有的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而非物权性权利。
执行异议难度大:在名义股东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实际出资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胜诉率极低。
名义股东责任边界模糊
名义股东作为工商登记的股东,需对外承担股东责任:
出资责任风险:当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名义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清算责任风险:在公司解散清算时,名义股东可能因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限高措施风险:公司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名义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可能被一并限制消费。
03 法律风险防范的三步策略
基于股权代持中债权人保护困境的分析,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提出以下三步防御策略。
第一步:代持协议的风险阻断设计
书面协议必备条款:明确约定股东表决权行使规则、分红分配方式、新股认购权、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排除财产混同条款:约定代持股权不属于名义股东个人财产,排除配偶财产权及继承权。
担保措施设置:要求名义股东提供财产担保或第三人保证,防范股权被处分风险。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书面协议是权利基础,但仅靠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步:权利公示的多维度强化
公司内部确认:争取将代持关系记载于股东名册,并获取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书面文件。
资金流转留痕:出资时备注“股权出资款”,保留完整的资金流转凭证。
权利行使证据:保存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证据,如出席股东会记录、签署文件等。
第三步: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
定期审查机制:每季度核查股权登记状态,监控名义股东资信变化。
权利限制登记:在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锁定股权处分权。
诉讼保全前置:发现名义股东涉诉时,立即提起确权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04 特殊行业的代持风险警示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特别提示,特定行业的股权代持行为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
金融机构禁止代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股权代持行为,因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上市公司代持无效: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上市公司股权代持协议通常被认定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规避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代持安排将被认定无效。
某新三板公司以筹备A股上市为名,通过代持方式向500余名投资者发行股票900余万股,最终被认定为非法募集资金1亿余元。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俞强律师 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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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强律师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实习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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