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讯 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崂山金茂府执行 “3 元公共物业费 + 0.8 元增值服务费” 的收费模式,叠加费用达 3.8 元 / 平方米。市民还反应到,青岛市发改部门已正式认定该小区属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适用青发改价格【2023】359 号文件指导价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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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计算,即便按最高等级基准价 2.52 元 / 平方米上浮 20%,上限仅 3.024 元 / 平方米,当前收费超出指导价约 25.7%。“增值服务费不能成为规避监管的借口!” 业主质疑,两项费用本质均为物业服务范畴,应纳入政府指导价总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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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陷“审批”争议业主质疑影响调查公正性
针对价格违规投诉,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立案调查,目前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工作人员表示 “待取证完成将依法处置”。但业主从监管部门处获知的一则答复引发舆论哗然:“对业主的调查问询需经违法当事人总公司审批”。这一说法被业主直指 “荒诞”,有业主指出:“监管部门调查违法行为,却要向被调查企业申请许可,明显违背行政执法独立性原则,恐影响调查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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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物业超标收费或涉嫌双重违法
据业内人士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在政府指导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结合青岛地方细则,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不得突破分档上浮上限,且增值服务费若属于公共服务延伸内容,仍需纳入政府指导价监管。业内人士还强调,发改部门已界定小区属性,金茂物业 3.8 元 / 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明显超标,涉嫌违反价格法规及地方行政法规。
截至发稿,金茂物业未就物业费争议问题作出回应,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中国金茂官方 400 服务电话,表明采访需求,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对方回应。此事后续进展,半岛网将持续关注。
相关阅读:青发改价格【2023】359 号文件
2023 年 12 月 29 日,青岛市发改委、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 号),明确普通住宅物业费按建筑面积分档设定上浮上限:8 万平及以内上浮不超 20%、8-15 万平上浮不超 10%、15 万平以上不得上浮。该标准与 2024 年 2 月 1 日生效的《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衔接,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等级五级服务基准上限为 2.52 元 / 平方米。
图片来源:网友爆料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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