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品牌服饰公司的员工打着低价“代购”的旗号在网上“接单”,其实是从公司仓库里“按需”盗窃衣物。近日,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1月,段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在某品牌服饰公司工作的朱某,朱某自称可以四五折的内部员工价购买该品牌衣服。“新上市的衣服四五折的价格就能买到,这优惠哪里能找?”段某将信将疑地让朱某“代购”了一款衣服,收到货后发现确实是正品,连发货地也和正品的一致。此后,段某成了朱某的常客。
2024年12月的一天,段某像往常一样联系朱某,对方却音信全无,一打听才知道朱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2023年初的一天,朱某发现一些货物没有过系统、打编号也可以通过物流寄出,于是趁人少的时候偷偷走进仓库窃取衣物,打好包后放到出货区域,通过快递寄送给其正在追求的女网友,自称系“员工价”低价购得。几次得手后,朱某的胆子日渐大了起来,直接按照女网友指定的款式去仓库“按需”窃取,在结识段某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2024年12月13日,该公司在检查未发出的快递时发现一箱没有编号的衣物,查看监控视频发现朱某在清晨6点就打包好了这箱快递并拉到出货区,怀疑朱某盗窃公司衣物,于是报了警。
经查,2023年至2024年,朱某共计盗窃公司衣物40余次,涉案衣物吊牌价总额达3.2万余元。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朱某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2025年6月19日,慈溪市检察院以朱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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