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为未满十八岁就可以为所欲为?“他还只是个孩子”不再是免罚挡箭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再无“年龄免罚”。
14周岁以上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拘!霸凌致伤的拘!学校隐瞒欺凌的校方负责人也要罚!组织未成年人陪酒的从重处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规重磅出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法治屏障。
调整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严管屡犯与重情节行为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此基础上作出重要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执行行政拘留的具体情形。
根据新规,对于14-16周岁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同时,对于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此外,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实现惩戒与矫治的有机结合。
明确学生欺凌处理方式,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学生欺凌问题,新规给出了明确的处理方案。其中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强化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处置中的责任。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从制度层面倒逼学校履行好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从重处罚损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彰显保护力度
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新规明确了多项从重处罚情形。具体包括: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相关淫秽物品或者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这些行为都将依法“从重处罚”,以更强硬的态度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发生。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未来。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体系。让我们深化法治教育,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力量,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纯净蓝天。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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