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引全网愤怒的“野人小孩”事件,这么快就有了后续。
此前有网友在四川石棉服务区拍到一个全身赤裸、瘦弱黝黑的孩子,趴在台阶上啃咬食物,用四肢在地上爬行奔跑,行为举止类犬,像极了未经文明教化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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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拯救了他的命运。
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云南南涧县的相关工作人员受访称,由当地多个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已抵达当地,孩子及其父母已经在接触范围内。
工作组要求孩子父母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再次出现衣不蔽体以及孩子用四肢满地爬行的行为,孩子父母已经同意。
这个原本打算开着房车四处旅居的家庭,结束了旅行,计划开车回北京,那是研究生学历的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组也和女方母亲取得联系,对方称近期将把孩子户口落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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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母亲或许是这个大家庭里唯一比较好沟通的“正常人”了,因为男女双方都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开销均由女方母亲提供。
原本执迷不悟怎么劝都没用的父母,如今突然醒悟了,放弃所信仰的愚昧“自然教育法”,同意不再让孩子赤裸爬行贴近自然,这当然是好事。
但也不免令人狐疑:想要彻底改变一个人的认知和观念,向来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这种转变来得是不是太快了?父母答应得很干脆,但真能做到吗?
这几乎是个病入膏肓的不正常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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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村民向媒体爆料称,孩子的可怜在村里也是有目共睹的,身上脏了,父亲直接把他拎到水龙头下用水冲洗,有人给孩子送饭吃,却被坚持要求放在地上,让孩子俯身舔食。
村里很多人都觉得孩子非常可怜,看不过去说过孩子父亲很多次,也报过警,但他都不听。
后来这家人索性带着孩子搬进了山里住,距离村子大约一公里,大家很难再看见这个孩子,她最后一次见到孩子,还是在去年冬天,当时村里刚下了雪,气温极低,非常冷。
孩子父亲就带着孩子和一条狗,到村子的公路上晒太阳,他自己穿着一件珊瑚绒长款睡衣,裹得厚厚实实的,孩子却一丝不挂,丝毫不怕孩子被冻坏。
村里没一个人能理解孩子父亲口中所谓的“自然教育法”。
说他虐待孩子吧,孩子身上没有外伤,他也会给孩子买东西,说他没虐待孩子吧,既不给孩子穿衣服,也不给孩子上户口,任由孩子像“野人”一样在地上用四肢爬行。
大家都觉得孩子父母有问题,但又都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
孩子父母没有精神问题,也不是没有文化,相反夫妻俩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父亲是大学学历,30多岁,母亲更是有着研究生学历,40岁左右,文凭碾压村里无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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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一切都很正常,教育理念和行为举止却极其不正常。
就连这位研究生母亲之前也不喜欢穿衣服,在村里衣着暴露,后来被村干部劝说后才穿上衣服。此次被网友在高速服务区拍到的时候,她也没有好好穿衣服,穿得很是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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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对这个家庭也是头疼已久,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曾轮番前往家里劝导过,希望他们能让孩子把衣服穿上,不要让孩子在地上爬行,但夫妻俩以及孩子的爷爷奶奶都十分抗拒。
表示如何教育孩子是他们的自由,外人没有资格干涉,也拒绝让医护人员评估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始终一副拒绝沟通的态度。
即便是事情在网上发酵后,当地多番联系孩子父母,得到的也只有一句“这是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其他人无权干涉”,电话沟通无用,百般劝说无果,柔性措施不行。
只能由工作组亲自奔赴外省寻找他们。
这种顽固到近乎无可救药的父母也未必是真的醒悟,发自内心意识到教育理念和方式的大错特错,而是被教育后赫然发现,法律不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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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的畸形另类教育方式,已然剥夺了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已经触碰多条法律红线,这可不是外人无权干涉的家庭私事。
倘若父母一直拒绝配合干预,第一步是进行训诫,第二步是强制要求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最后若是孩子身心健康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就该启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了。
法律对孩子的保护,是细致入微到夸张的程度,不仅仅故意打骂孩子算虐待,这种让孩子沦为“野人”的扭曲教育方式也属于变相虐待。
这对本不配做父母且执迷不悟的夫妇,大概率就是害怕真的被撤销了监护人资格,才终于愿意松口,同意给孩子穿上衣服并上户口,不再让孩子赤裸爬行。
至于他们会不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工作组自然也能考虑到这一问题,后续应该也有一系列的监督措施,比如对他们进行长期家庭教育指导、定期回访等等。
因为法律保护孩子的终极目标,是让孩子能在正常健康的环境里有尊严地长大成人,而不是仅仅只停留在暂时改善处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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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这到底是种庆幸,还是另一种不幸。
庆幸的是,这对麻木吊诡的不正常父母还有软肋,不至于到孩子彻底不在乎以至于随意抛弃的程度,还会对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感到害怕,愿意做出妥协。
不幸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他们给孩子穿上衣服,不让孩子继续爬行,只要刻在他们内心深处的畸形理念依然存在,孩子所受的家庭教育就不可能跟正常家庭的孩子相比拟。
除非能将他们那扭曲的教育理念彻底剔除干净。
这种家庭不生孩子,真的就是积德了。
最后想说,任何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绝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哪怕是父母,也没有资格剥夺孩子正常做人的尊严,更没有让孩子沦为“野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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