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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下传
象下传
第六十二卦:雷山小过《小过卦》
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本义: 【山上有雷,其声小过。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彖所谓“可小事,而宜下”者也。】
程传: 雷震于山上,其声过常,故为小过。天下之事,有时当过而不可过甚,故为小过。君子观小过之象,事之宜过者则勉之: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是也。当过而过,乃其宜也;不当过而过,则过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小人过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矫之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也。
- 张子曰:
过恭、哀、俭,皆宜下之义。
- 晁氏说之曰:
时有举趾高之莫敖,故正考父矫之以循墙;时有短丧之宰予,故高柴矫之以泣血;时有三归反坫之管仲,故晏子矫之以敝裘。虽非中行,亦足以矫时厉俗。
- 赵氏彦肃曰:
恭、哀、俭多不及,过之而后中。
- 杨氏启新曰:
过恭、过哀、过俭,此岂不为高世绝俗之行?而过乎人,但其所过者以收敛卑下为过,故但可言“小过”,而不可言“大过”也。
【案】 雷出地则声方发达而大,及至山上则声渐收歛而微,故有平地风雷大作而高山之上不觉者,此小过之义也。
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程传: 其过之疾,如飞鸟之迅,岂容救止也?凶其宜矣。不可如何,无所用其力也。
集说:
- 何氏楷曰:
“以凶”者,自纳于凶也。孽由己作,可如何哉?
本义: 【所以不及君而还遇臣者,以臣不可过故也。】
程传: 过之时,事无不过其常,故于上进则戒“及其君”,“臣不可过”,臣之分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小者有时而可过,臣之于君不可过也。
程传: 阴过之时,必害于阳;小人道盛,必害君子。当过为之防,防之不至,则为其所戕矣。故曰“凶如何也”,言其甚也。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本义: 【爻义未明,此亦当阙。】
程传: “位不当”谓处柔。九四当过之时,不过刚而反居柔,乃得其宜,故曰“遇之”,遇其宜也。以九居四,位不当也。居柔乃遇其宜也。当阴过之时,阳退缩自保足矣,终岂能长而盛也?故往则有危,必当戒也。“长”上声,作平声则大失易意。以《夬》与《剥》观之可见,与《夬》之象文同而音异也。
集说:
- 钱氏一本曰:
三、四皆失位,故特明其“位不当”。三防四遇,亦皆宜下;三从或戕,四往必戒,亦皆不宜上。
【案】 “位不当”,即所谓“刚失位而不中”者。惟刚失位而不中,故戒以当过遇之,不然则有危矣。岂可长执此而不知变乎?
密云不雨,已上也。
本义: 【已上,太高也。】
程传: 阳降阴升,合则和而成雨。阴已在上,云虽密,岂能成雨乎?阴过不能成大之义也。
集说:
- 龚氏焕曰:
“密云不雨”,《小畜》谓其“尚往”者,阴不足以畜阳,而阳尚往也;《小过》谓其“已上”者,阴过乎阳,而阴已上也。一为阳之过,一为阴之过,皆阴阳不和之象,所以不能为雨也。【案】两卦“密云不雨”,龚氏谓皆阴阳不和之象是。已然《小畜》所谓“尚往”者,亦是阴气上行,与此爻“已上”同,非两义也。但《小畜》卦义喻在下者,则“尚往”者当积厚而自雨;此爻之义喻在上者,则“已上”者当下交而乃雨,意义不同尔。
程传: 居过之终,弗遇于理而过之,过已亢极,其凶宜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释所以“弗遇过之”,以其已在亢极之地故也。
- 赵氏汝楳曰:
“已上”未为极,“已亢”则极矣。
- 俞氏琰曰:
六五曰“已上”,谓其已过也;上六又过甚,故曰“已亢”。
来源: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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