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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钉螺扩散,降低钉螺密度,消除易感地带感染血吸虫病的威胁,保护人畜健康,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血吸虫病防治的部署要求,银桥镇近期将对辖区内农耕区组织开展查螺工作,随后对查到有钉螺的区域开展药物灭螺。为保证灭螺工作安全、有效进行,现将银桥镇药物灭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灭螺安全防范时间
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灭螺区域
银桥镇辖区内2025年春季查到有钉螺及往年多次查到钉螺的区域。
三、注意事项
1.在安全防范时间内禁止在灭螺区放牧及收割畜草,请辖区内农户积极配合本次灭螺工作;
2.灭螺是社会公益事业,请村民积极配合支持,共同维护好灭螺现场,不得随意破坏灭螺现场设施;
3.请各水产养殖户在灭螺药物安全防范时间内采取对鱼塘进出水口堵水等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阻止灭螺药物经水流入鱼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特此公告
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十一条 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五十二条民用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监测结果确定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机场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并实施控制。
在禁止建设区域禁止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
在限制建设区域确需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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