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价值概念,这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交换价值本身表现为某一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另一商品的使用价值之间交换的量的比例,这种比例并不关涉到商品间“共同的质”。又因为生产者关心的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消费者关心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如此,徘徊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无非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已。无论商品交换如何发展,市场交易显现的永远是“成比例”与“违反比例”的“量”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要在商业交易中实现交换正义,就需要为一切商品交换制定规则,杜绝市场交易的价值欺罔。
古典政治经济学要摆脱封建主义的残余与流行的重商主义政策的束缚,只需要为资产阶级建立一种自由的经济学说体系,揭示财富的来源与本质。只有当“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发展为“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时,一切关于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问题的思考才变成一切商品间“共同的质”的批判性反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思考才变成对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的追问、对“货币的谜”的性质的考察才变成“货币谱系学”的考究等一系列问题的审视。
在“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向“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很明显可以看到“资本的政治经济学”把价值作为孤立的、自然的概念来分析。而马克思敏锐地看到,商品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并且“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当意大利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加利阿尼逐渐意识到价值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时,马克思立刻作出评价:“他还应当补充一句:这是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关系”。
这就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同物结合在一起,并且作为物而出现,要揭开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人与人的关系,就只有通过分析物与物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从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抽象出价值概念的过程同时也是揭示被物的关系掩盖着的人的关系的过程。
倘若亚里士多德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分析商品的价值关系时坚守不同商品间“量的同一”以“质的同一”为前提的价值观念,并在“质上等同”关系中取得重要突破,那么亚里士多德必然揭示出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剥削关系,古典政治经济学也必然揭示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剥削关系(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马克思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确立了“价值”概念,揭示出商品的价值不过是被物与物的外壳掩盖着的人与人的关系的表现,这一发现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但是依旧不能消除“劳动的社会性质的物的外观”。
在奴隶社会里,人的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家庭内部中的“耕、牧、纺、织”等具体劳动直接就是家庭内部分工的一部分,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是显而易见的。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直接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农奴为封建主进行无偿劳动,形成“劳役”,或农奴租种地主的土地,按期缴纳“实物贡赋”,其剥削也是显而易见的。
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交换扩大,价值量运动规律的客观强制力,造成了物的运动支配人的幻觉,货币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故而要消除“劳动的社会性质的物的外观”,就必定要消灭此种表现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亚里士多德与古典政治经济学未能确立价值概念,破除商品拜物教的神秘性质,原因恰恰在于价值概念的绽出不仅使奴隶主与奴隶、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剥削关系显现出来,更重要的是,也使得奴隶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基遭受动摇。
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在自觉到商品间“可通约性”关系之后,由于缺乏“价值”概念,就没有对商品间“共同的质”作进一步分析。随后,古典政治经济学也只是在商品间量的分析上徘徊观望。马克思超越了亚里士多德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发现了“一般人类劳动”和确立了商品的“价值”概念。
这一“发现”和“确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第一,这不仅使商品间“质上等同”关系得到解决,也使商品交换的量的尺度获得科学的标准;
第二,破除商品拜物教的神秘性质,揭示被物的关系所掩盖着的人的关系;
第三,为彻底消灭剥削指明方向。
在亚里士多德驻足、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走通的道路上,马克思博采众长,通过对“商品、价值、货币”的“元”分析,迈向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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