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上林下夕)
1 制裁背景与动因
近年来,东南亚地区尤其是缅甸和柬埔寨已成为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灾区。根据美国财政部2024年9月的声明,仅2024年一年,美国民众因东南亚地区的诈骗活动损失就超过100亿美元,同比增长高达66%。这一数字凸显了电诈问题对全球金融安全的严重威胁,也直接促使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制裁措施。
东南亚电诈犯罪之所以如此猖獗,与当地复杂的政治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缅甸东部苗瓦底地区和柬埔寨边境地带长期存在中央政府管控薄弱的问题,地方武装割据为犯罪团伙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特别是缅甸克伦邦的瑞科科地区,由克伦民族军控制,已发展成为"臭名昭著的虚拟货币投资诈骗中心"。这些地区形成的诈骗园区通过虚假招聘广告诱骗普通人,随后拘禁并强迫他们从事电诈活动,形成了一种"现代奴隶"制。
美国制裁的主要动因在于保护其公民的财产安全。美国财政部负责反恐和金融情报事务的副部长约翰·赫利明确指出,东南亚的诈骗产业不仅威胁美国人的财务安全,还使成千上万人沦为"现代奴隶"。美国国务卿鲁比也强调,制裁旨在"保护美国人免受网络诈骗这一无处不在的威胁",打击犯罪网络实施的"大规模欺诈、强迫劳动、身体和性虐待以及盗窃行为"。
此外,电诈犯罪与其他跨国犯罪如人口贩卖、毒品走私、非法武器交易等密切相关,对地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柬埔寨首相洪玛奈在2025年7月签令清缴电诈团伙时指出,电信网络诈骗已对全球及地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有外国犯罪集团渗透柬埔寨境内进行非法活动。
表:美国制裁东南亚电诈犯罪的关键事实与数据
类别美国制裁目标涉及金额受影响人群缅甸目标瑞科科诈骗园区9个目标2024年美国人损失超过100亿美元缅甸至少12万人被迫进行电诈柬埔寨目标4名个人和6家公司同比增长66%柬埔寨至少10万人被迫进行电诈犯罪手法"杀猪盘"虚拟货币投资骗局跨境洗钱利用稳定币受害者遍布美国、欧洲、中国等地
2 制裁措施与范围分析
2.1 制裁的法律依据与手段
美国对东南亚电诈团伙的制裁主要基于多项行政命令提供法律授权,包括第13581号行政命令(经第13863号、第14014号、第13818号和第13694号行政命令修订)。这些法律工具允许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对参与恶意网络活动、严重侵犯人权等行为的个人和实体实施金融限制。
制裁的核心手段是定向金融封锁。具体措施包括冻结被制裁实体与个人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公民持有、控制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益;禁止美国公民及在美国进行的交易与被制裁对象发生涉及其财产或权益的往来;要求必须向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报告任何由受制裁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50%及以上股份的实体。
这种"切段资金"的策略旨在摧毁电诈犯罪的经济基础。区块链行业安全与合规主管Alice Frei分析认为,制裁会迫使交易所和稳定币发行者冻结相关资金,有效扰乱犯罪集团的资金流动。然而,她也指出需要持续高压打击才能产生长期效果。
2.2 制裁目标与范围
本次制裁范围广泛,针对缅甸和柬埔寨的19个实体和个人。在缅甸方面,制裁主要针对位于缅甸东南部瑞科科的9个目标,这些目标与克伦民族军密切相关。被制裁者包括缅甸"亚太新城"诈骗园区开发者佘智江、克伦民族军成员丁温和索敏敏乌等人。
在柬埔寨方面,美国制裁了4名个人和6家公司,这些目标被控与沿海城市西哈努克城和边陲小镇巴域的诈骗活动有关。美国指控他们将酒店、办公楼、赌场改造成诈骗园区,卷入大规模跨国电诈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还将此前已被制裁的克伦民族军及其领导人索·奇·图上校和他的两个儿子列为支持电诈犯罪的关键力量。美国财政部指控他们"为非法资金流动提供安全保障,并亲自经营控制和支持克伦邦诈骗团伙"。
2.3 制裁的跨界影响
美国的制裁措施具有跨国延伸效应,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广泛影响。由于美元在国际结算中的主导地位,任何与被制裁实体的金融交易都可能面临美国次级制裁的风险。这意味着不仅美国实体,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可能为避免惩罚而切断与受制裁对象的联系,从而形成国际联合打击效果。
制裁还体现了跨国执法协作的趋势。尽管这是美国单边制裁,但与中缅泰等国的行动形成呼应,共同对东南亚电诈犯罪形成围剿之势。例如,在2025年1月,中缅泰三国就铲除缅甸妙瓦底电诈园区达成共识,泰国对相关地区采取断电断网断油等措施,缅甸则拘留了1300多名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
3 电诈网络运作模式与组织结构
3.1 犯罪链条与运作模式
东南亚电诈集团已形成高度专业化的犯罪产业链。根据调查,这些团伙实行公司化运营,组织内部多层级管理,分工明确。以在柬埔寨被摧毁的一个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为例,该集团自上而下设有引流、业务、直播软件、"洗钱水房"等多个团队,成员自下而上为业务员、组长、团队总监、团队长、大区总监、老板等层级,形成完整的指挥体系。
电诈团伙最常用的手法是被称为"杀猪盘"的恋爱投资骗局。在这种骗局中,犯罪者通过社交软件与受害者发展恋情,获取信任后引导至虚假投资平台,初期让受害者获得微小收益,最终诱导他们不断追加投资,最后卷钱跑路。美国财政部指出,这种"养猪-杀猪"的模式对美国民众造成巨大损失,2024年导致经济损失超过100亿美元。
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电诈集团与加密货币的紧密结合。区块链分析显示,稳定币正成为电诈集团洗钱的核心工具,它们可以让骗子即时将被盗资金从美国的受害者手中转移到东南亚的犯罪集团。缅甸的团伙通过在新加坡的服务器架设虚假投资平台,柬埔寨团伙则利用金边和西哈努克港的赌场、地产项目进行资金转移,这些资金最终流向了迪拜的数字钱包。
3.2 强迫劳动与人口贩运
电诈园区普遍存在严重的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问题。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23年援引"可靠消息来源"称,缅甸至少有12万人、柬埔寨至少10万人"可能处于被迫进行电信诈骗活动的环境中"。这些受害者通常被虚假招聘广告诱骗,承诺高薪工作,到达后却被拘禁并强迫从事电诈活动。
此前逃出"亚太新城"的受害者透露,该园区长期拘禁虐待、殴打未完成诈骗配额的人,部分受害者还被迫从事性交易。美国财政部声明明确指出,这些电诈团伙通过债役、暴力和强迫卖淫胁迫受害者通过即时通信应用软件对陌生人进行诈骗。
3.3 地方庇护与共生关系
电诈集团能够在东南亚地区迅速扩张,离不开与地方势力和武装团体的共生关系。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一直批评称,柬埔寨的诈骗产业之所以能坐大,离不开地方上政府和政商精英的"庇护",故意忽视诈骗团伙所作所为。在缅甸,克伦民族军等地方武装为电诈园区提供安全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持,以换取经济收益。
这种共生关系使得电诈活动深深嵌入当地经济生态。史帅分析称:"电诈窝点寄生于一些政治动荡、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这些电信诈骗分子寄生在可以提供保护的派系之下,甚至与其形成共生关系,通过向这些势力提供比毒品更为高额的资金回报来维持长期存在。"这种关系使得清剿工作变得更加复杂,需要同时解决地方治理和经济发展问题。
4 中美在打击电诈犯罪中的合作与互动
4.1 现有合作基础与案例
尽管中美关系面临挑战,但双方在打击跨国电诈犯罪方面存在共同利益基础。2024年11月,中国公安部和美国国土安全部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处置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成功帮助一家浙江企业及其美方合作伙伴追回被骗资金170余万美元。这一案例表明,中美两国在打击电诈领域可以进行务实合作。
中国驻美国大使谢锋在2025年9月表示,中美完全可以合作打击非法移民、芬太尼、电信诈骗、金融犯罪。谢锋指出,中美要拉长合作清单,做大合作蛋糕,实现双赢多赢。这些表态显示中方对与美国在电诈领域开展合作持开放态度。
从技术层面看,中美两国在信息共享和资金追踪方面具有互补优势。中国拥有丰富的电信诈骗案件侦查经验和庞大的数据库,而美国在加密货币追踪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控方面技术先进。两国执法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4.2 合作面临的挑战与障碍
中美在打击电诈合作上面临战略互信不足的障碍。美国国内存在的"中国网络威胁论"可能会"毒化"合作氛围,影响双方在情报共享和联合行动中的默契与信任。此外,中美在司法理念和程序上存在差异,如中国偏重快速打击和追赃挽损,而美国强调程序正义和证据链完整性,这些差异可能导致协作效率低下。
另一个关键挑战在于地缘政治因素的干扰。中美在东南亚地区存在战略竞争,这可能影响两国在打击该地区电诈犯罪上的合作深度。特别是在涉及敏感地区如缅甸的问题上,双方难以进行完全透明的合作。
法律体系差异也是中美合作的重要障碍。两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出境、证据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法合作面临法律兼容性挑战。例如,中美之间尚未签订引渡条约,这为联合打击电诈头目制造了法律障碍。
4.3 未来合作路径与前景
未来中美电诈合作可优先从技术层面入手,建立联合工作组,重点围绕加密货币流动追踪、诈骗话术识别等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合作。这种"由易到难"的路径有助于积累互信,为更广泛的执法合作奠定基础。
另一可行路径是推动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中美可借助东盟、APEC等多边平台,共同推动建立区域反电诈合作机制,避免双边合作的敏感性。中国提出的建立"国际反诈联盟"的倡议,可成为中美两国在更广泛框架下开展合作的平台。
从长远看,中美两国可探讨制定共同标准的可能性,如在加密货币监管、电信诈骗犯罪定义等方面寻求共识,为长效合作提供制度保障。这种标准合作不仅有助于打击电诈,也可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示范。
表:中美打击电诈犯罪合作的主要领域与前景
合作领域现有基础主要挑战未来前景联合执法2024年联合追回170万美元被骗资金法律体系差异、缺乏战略互信审慎乐观,可能从个案合作逐步扩展情报共享有限的技术层面信息交流数据安全顾虑、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不一短期内难有突破,需建立专门机制多边协作在东盟等区域论坛有间接协作地缘政治竞争干扰可能成为更具可行性的合作路径技术标准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有共同关切科技竞争加剧、标准制定权争夺取决于双边关系整体氛围
5 挑战与未来展望
5.1 制裁措施的实际效果与局限性
美国对东南亚电诈团伙的制裁是一种创新的打击手段,通过金融渠道直接打击犯罪经济基础。制裁迫使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稳定币发行者冻结与受制裁实体相关的资金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电诈团伙的资金链条。然而,这种单边制裁也存在明显局限性,特别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协调和执行面临挑战。
制裁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电诈犯罪的高度适应性和流动性。Alice Frei指出:"制裁有一定效果,会迫使交易所和稳定币发行者冻结相关资金,但需要持续高压打击。"犯罪集团可以迅速改变资金流向,使用未受监管的加密货币平台,或将业务转移到制裁范围之外的地区。已有证据表明,部分犯罪分子在遭到打击前就已转向非洲、拉美等地扩张。
另一个关键挑战在于国际合作的不平衡。虽然美国、中国、东南亚国家都表示要打击电诈犯罪,但各方之间的战略互信与执法协作机制仍不完善。例如,柬埔寨政府一直坚决否认关于其地方政府和政商精英为诈骗团伙提供"庇护"的指控,这显示了在尊重国家主权与有效打击跨国犯罪之间需要寻求平衡。
5.2 电诈犯罪的发展趋势与迁徙特征
电诈犯罪显示出明显的空间迁移特征。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谢玲2021年就在《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聚集地空间迁移分析》研究中预测,缅北电诈窝点可能在5年至10年内发生转移,妙瓦底成为新的电诈犯罪热点区域。这一预测已得到验证:随着缅北电诈遭到打击,犯罪生存空间被强力挤压,大批涉诈人员陆续向缅甸克伦邦妙瓦底等地转移。
犯罪团伙的迁移路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全球反诈骗组织"顾问珍尼描述道:"今天这里不行了,我就去柬埔寨,柬埔寨不行了,我去菲律宾,来来去去都是同一个集团在搞诈骗,结构全部一模一样。"从柬埔寨西港到柬泰边境波贝,途经泰国,从泰缅边境湄索到缅甸妙瓦底的路线非常成熟,形成了犯罪网络的空间动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电诈犯罪还可能出现回流现象。近期调查发现,柬埔寨与泰国边境的波贝地区已经出现了涉诈人员回流的迹象,如兴建园区、周边中餐馆数量增加等。由于西哈努克港太过显眼,回流的电诈人员更可能待在波贝等柬埔寨边境地区。这种流动性使得打击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5.3 构建全面应对策略的建议
为有效应对东南亚电诈犯罪,国际社会需要构建多层次综合策略。首先,应当加强情报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谢玲建议,中缅泰等国家需要持续加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对电诈窝点犯罪空间分布和迁移的内在规律和环境因素保持密切关注,深化网络情报交流,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其次,需要强化金融监管与技术支持。鉴于电诈团伙越来越多地使用稳定币和加密货币进行资金转移,各国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数字货币交易的监控能力,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验证和交易报告制度,同时开发更先进的区块链分析工具跟踪非法资金流动。
第三,解决电诈犯罪根源需要地区经济发展支持。电诈园区之所以能在东南亚边境地区蓬勃发展,与当地经济落后、就业机会有限密切相关。国际社会应当通过发展援助和投资合作帮助当地社区建立可持续的替代生计,减少犯罪组织对弱势群体的吸引力。
最后,公众教育与跨境救助机制也至关重要。需要提高潜在受害者对电诈犯罪手法的认识,特别是对虚假高薪招聘的警惕性。同时,各国应建立更有效的领事保护与合作机制,及时解救被困在电诈园区的受害者。
表:应对东南亚电诈犯罪的综合策略框架
策略维度具体措施关键行动方预期效果执法司法合作联合巡逻、情报共享、逃犯引渡各国警方、司法机关、国际组织摧毁犯罪网络,提高抓捕成功率金融监管创新加密货币监管、稳定币追踪、资金流向分析央行、金融监管机构、加密货币交易所切断资金链条,降低犯罪收益地区发展援助替代生计计划、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机构、地方政府、私营部门减少贫困,削弱犯罪社会基础预防与保护公众宣传教育、领事保护机制、受害者援助媒体、学校、外交部门、社会组织降低受害风险,减轻伤害影响
6 总结
本报告系统分析了美国对缅甸柬埔寨电信诈骗制裁的背景、内容、效果与挑战。电诈犯罪是东南亚地区治理薄弱、武装割据、经济失衡等多种因素交织的产物,其跨国性质要求国际社会作出协调一致的反应。美国的制裁代表了一种通过金融手段打击跨国犯罪的新思路,但单边措施效果有限,需要更多国家参与构建全面的合作框架。
未来,随着技术发展和犯罪模式变化,电诈威胁可能以新形式出现。国际社会唯有通过持续执法合作、金融监管创新、地区发展和预防保护相结合的综合策略,才能有效应对这一不断演变的跨国威胁,保护全球公民的安全与权益。
中美两国作为全球大国,在打击电诈等跨国犯罪问题上拥有共同利益。2024年两国执法部门成功合作追回170余万美元被骗资金的案例表明,尽管存在分歧,但双方在这一领域仍有合作空间。中国驻美大使谢锋关于中美可以加强电信诈骗等领域合作的表态,为未来双边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从根本上治理东南亚电诈问题,需要国际社会超越单边制裁,转向更深度的国际多边协作,建立统一的电诈犯罪法律认定标准、简化跨境证据共享和引渡程序,并加强对加密货币等新兴领域的全球监管合作。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这一全球性威胁,营造更加安全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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