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巴东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巴办文〔2025〕1号) 精神,现将我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变更及启用新印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变更
原“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巴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原“巴东县公安局东壤口派出所”更名为“巴东县公安局东瀼口派出所”。
二、新印章启用
即日起,更名机构正式启用新公章,原公章作废并停止使用。
附件:启用新公章印模
巴东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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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巴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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