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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历史上的皇位继承选定接班人的方式来看,大致上有这样几种方式:一、嫡长子继承制,即立皇帝正妻(皇后)所生的第一个儿子为太子,是为储君,将来入继大统;二、从皇子中择贤而立,这是一种优胜劣汰的的遴选制度,让贤者上,庸者让;三,不立太子,不定继承人,在老皇帝死后,用遗诏的形式确定继承人。
从第一种(立嫡长子)继承制度来看,似乎对皇帝其他众多皇子不公平,同是帝王之胄,只因为出身时间的先后,就决定了兄弟之间的君臣身份。但是这种继承体制却最有利于社会稳定。由于有储君在先,一旦老王驾崩,则即刻可以实现权力交接,且名正言顺,不存在给其余人觊觎的机会。然而万一嫡长子是个平庸无才或者德行、品性不端的人呢?平庸不是问题,朝中有能力的大臣多的是,择一二重臣辅政,将政务交予能臣干吏,新皇帝只需盖个朱批下个手谕就可以了。由于存在着太子品性不端而混乱天下的可能性,则会逼得老王在世时就设计一套权力制衡体制,制约新君即位后滥用权力,出现恶政。嫡长子继承制度使得封建王朝向着王权逐步削弱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大臣和地方政府将获得若干权力,逐步摆脱君主专制独裁体制的束缚。这于一个国家而言,即有利于国运平稳,又制约了封建专制集权,形成现代首相和内阁制度的雏形。欧洲国家多是采用这一继承体制,我国的周、汉、唐、宋、明等朝代,也基本上都是贯彻了这一继承体制,这些朝代国运较为长久,没有出现过因君位空悬而造成国家混战分裂的局面。以明朝为例,在明朝中后期,内阁已经可以独立驾驭国家机器,内阁首辅如张居正等,完全能够代理天子执行政务。明朝的万历皇帝近三十年不上朝理政,国家权力机构却能正常运转,而且在国内外几次大的战事中取胜,国家也比较富庶。可见,国家不一定需要多强大领导,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就可以了。唐朝的宰相体制、宋朝的文官体制、明朝的内阁体制,都在极大的程度上抑制了专制权力的极致化,假如没有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外力频繁入侵乱华,将这一向民主政体过度的进程打断,中国必定会先于西方列强进入现代文明。
但是有利必有弊,早立太子,定位储君,会在这一未来的君主身旁聚集一些搞政治投机的人,形成太子党实力。这可能会导致储君急于登基而行冒进之事。当年的唐明皇李隆基就是被羽翼已丰的太子弄成“太上皇”的。闹得厉害的有汉武帝刘彻父子,太子刘据发兵攻打老子,兵败自杀。
再来看看世袭制度中选定接班人方法二-----皇子中择贤而立。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接班人选定的领域中来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与国家而言却并非甚善。首先是所谓“贤”和“不贤”的判别标准如何定?其次是这种令众皇子将兄弟视为对手甚至死敌的机制是十分可怕的,在专制政体下,政治上的失败者的命运是十分可怕的,这势必让参与皇位角逐的皇子们没有退路,如红了眼赌徒一样,不成功就成仁。可以这么说,在这种帝位竞选机制下,每一次帝位更替,就是一次血雨腥风,就是一大批人头落地。各觊觎帝位的皇子们,带着属于他们的政治派系势力的朝臣和地方党羽,旷日持久的你死我活的斗争,让国家陷入深不可测的内耗,甚至走向分裂。对最后的成功者而言,帝位得来不易,竞争而来的还会有可能因竞争而失去,他会用一切手段,将昔日强有力的强势竞争对手打压下去,甚至置于死地。他不能容许到手的权力有半点闪失,这权力落到或明或暗的对手手里,将会是致命性的后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帝位竞争中的赢家,都是那些阴险、冷血、凶狠、奸诈角色。这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意味着什么?固然,由于胜利者非凡的能力和权变手腕,国家在他们的时代,统治定是强而有力的。但是这种强有力的实质是专制独裁上的强有力。把国家的命运寄希望于一两个能力超强的领导人,这本身就是人治和专制的死胡同。这种继承机制多见于古代中国由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如匈奴和鲜卑、蒙元等,普遍的结果是因分裂和混战导致衰败、灭亡。
再说说最后一种选定继承人的方式----不确立太子,储君之位空悬,老皇帝以遗诏的方式公布即位人选。这种立接班人的方式见用于清代。康熙皇帝居帝位年久,晚年为择立太子之事困扰,不得已起用了这个办法,并定为成例。康熙皇帝可能认为此策堪称完美,但是若泉下有知,一百几十年后的历史变故,定会让他悔不当初。1861年,慈禧太后联合恭亲王奕,发动宫廷政变,改变了大清王朝的历史进程。其实这场政变的种子,早已种下。当年道光皇帝在奕詝和奕二皇子中,择立太子之事犹豫不定,最终的结果是原本胜券在握的奕败北。仓促间君臣名分已定,而兄弟间就此生成嫌隙。因此,在后来的咸丰帝(即奕詝)驾崩时拟定的辅政八大臣名单中,就独独没有奕的名字。这招致了奕的怨恨,遂与野心勃勃的西宫太后联合,发动了一场原本不该发生的宫廷政变,从辅政八大臣中夺过权力。这场政变的结果,是将一个无整治才具却擅长弄权的女人送上了权力颠峰。
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当年道光皇帝坚定地立奕为太子,太子的名分一旦确定,就不会因为某件小事而轻易改变。以奕的器宇和才能,加之其健硕的体魄,定会为中兴大清做一番成就,最起码也不会让国家出现长期的“主少母壮”的局面。就算不立奕而立奕詝,不玩先密不示人,待驾崩后才宣读遗诏的那一套,也不会造成一种极其突然的局面,形成奕和奕詝之间的巨大心理落差,使兄弟间产生敏感的嫌隙。坦而言之,这种继承人的确立方式,没有给失败者以心理缓冲和角色适应的时间和机会。再则,由于储君之位空悬,众皇子为谋得帝位继承权,一定会竭力争斗,出现第二种所述的情况。事实上雍正皇帝兄弟间、乾隆皇帝兄弟间、嘉庆皇帝兄弟间……无一不是如此,这种君位继承体制,实质上是最开历史倒车的领导人选定方式。总而言之,世界上不存在万全之策,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它所属的特定时代环境,所谓的“万全之策”,即便是不在这些方面出问题,也会在那些方面出问题。但是从历史宏观来看,立嫡长子为皇位继承人的体制是最先进的,中国自商、周始就确定了这样的君位继承制度。它有四个方面的好处:一、嫡长子在年龄上具备优势,可以在很大层度上避免“主少母壮”和“辅政大臣专权”的局面,国有长君,社稷之福;二、可以早安人心,避免以储君位空悬而带来的夺嫡之争,引发内乱;三、便于储君的培养和锻炼,由于名分已定,太子可提前进入角色状态,构思施政预案;四、也是最重要的,由于此种继承机制的定型,在极大程度上免去了新君的对失去权力的恐惧,比较容易接受让渡以些权力给朝臣,实现一定的君臣共治,直至向民主转型。当今世界,较早走上君主立宪道路的国家,基本上是得益于这样一套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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