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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记者 王云)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8月份,该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5753件。其中,投诉2552件,占比44.36%;举报921件,占比16.01%;咨询2280件,占比39.63%。
本月商品类投诉1985件,其中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有:食品类、服装类、鞋帽类、家居用品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其中,食品类投诉986件,消费者主要反映了食品中存在异物、食材不新鲜、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等问题;服装鞋帽类投诉173件,主要涉及服装做工粗糙、鞋类开胶、经营者不兑现退换承诺等问题;家居用品类投诉119件,主要表现在:网购商品质量不高、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商家售后不到位等方面;交通工具类投诉123件,主要问题有: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虚假宣传等;家用电器类投诉72件,有消费者称,新买的家电无法正常使用、商家拖延售后等。本月服务类投诉567件,主要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类、销售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问题表现在商家未明码标价、诱导充值、虚假宣传等方面。
本月还受理消费举报921件,其中商品类举报767件,占举报总量的83.28%;服务类举报154件,占举报总量的16.72%。从举报问题来看,本月举报量较大的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85件)、不正当竞争行为(122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100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98件)。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要积极维权,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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