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华平股份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议案,其中《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未获得通过,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孟衡主持。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14:3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和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5人,代表股份118,608,4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68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46%。其中中小股东212名,代表股份34,921,7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8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0%。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现场会议出席 3人 30,895,100股 5.6443% 5.6744% 网络投票 212人 87,713,391股 16.0246% 16.1102%
提案审议结果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总表决情况显示,同意20,313,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453%;反对15,206,767股,占42.7797%;弃权26,680股,占0.075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688,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783%;反对15,206,767股,占43.5453%;弃权26,680股,占0.0764%。因同意票占比未达到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6,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11%;反对9,145,667股,占7.7108%;弃权1,456,600股,占1.228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319,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99%;反对9,145,667股,占26.1891%;弃权1,456,600股,占4.1710%。该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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