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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10月20日起
青白江区将启用一批电子警察
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白江区将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备决定于2025年10月20日正式启用。
具体启用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点位分布情况如下
1、青白江区化工南路828交叉路口
2、青白江区青南大道我的田园交叉路口
3、青白江区呈祥大道东方新村2期交叉路口
4、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三段与欧创东一路交叉路口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①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②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⑤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⑥ 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车辆实施记分及行政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付彪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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