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3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11日通过《广东省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四十八条提到,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也意味着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夫妻可以互查对方名下的不动产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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