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起因是在2023年高通宣布收购一家以色列汽车芯片公司,2024 年总局明确要求这个收购必须申报,获批前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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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2025 年高通在未申报的情况下就完成了交易。
首先您会好奇“为什么我们能管一家在美国的公司收购另外一家以色列公司的事情”?
因为我们的《反垄断法》实行效果原则——只要并购可能影响中国市场的竞争,就必须按中国规矩先报后并;不按规矩,就在中国境内依法处理。
这就是反垄断执法的本质:守规则,保竞争。
再看两家公司的关系,在“让汽车开口说话”这块原本是对手:一旦合并,对手变队友,车企可选择变少、谈价钱更难。
而高通本来就“包圆”了中国车的中控屏和上网模块——每卖出4辆高端车,3辆装着高通的“大脑+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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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talks则是让车子跟红绿灯打招呼的小芯片,是行业里起步早、落地多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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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两家竞标,现在只剩一家唱独角戏。两家一合并,把“车的脑子(算力平台)+嘴巴(对路对车说话的通信)”都交到一家手里:
车企在价格、接口开放、第二供应商上的选择会变少,谈判更被动;
技术可能被一体打包进平台,第三方接入/替换成本变高;
在中国市场,高通FY2024 来自总部在中国的客户营收约占 46%,一旦平台进一步集中,影响面会更大。
高通在收到总局书面要求后一度表示放弃,但随后未经申报直接完成交割;这种“先说不买、后悄悄交割”的做法,等同试图以既成事实倒逼监管,也正是此次被立案的直接触发点。
现在还在调查,最后怎么处理,我们等官宣,但大体就三种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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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轻的,把事儿定性为“程序犯规”(没报就并),那就是罚款最高500万元人民币,公开点名,同时补申报、暂停进一步整合;
常见的,是“带条件放行”,要求不得捆绑销售、接口/协议栈要开放、关键专利按公平,合理,不歧视的条件授权、设信息防火墙、稳定供货不歧视,并接受合规监督,这样车企还有选择、还能讲价;
最重的,如果认定这桩并购确实会排除/限制竞争,那就可能动“结构性”手术——限期剥离相关资产/业务,甚至撤销并购在中国的效力,同时按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处以重罚(以高通体量,理论上是数十亿美元级)。
一句话:影响小就补手续,影响大就加条件,化不开就拆,目标只有一个——守规则、保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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