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八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赴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进行明查暗访。
考核巡查组在明查暗访期间,发现两地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多项问题。
液化气站安全总监不清楚液化气爆炸极限
考核巡查组夜间暗访甘南州合作市津街夜市时发现,一处摊点为同时给两个炉灶供气,违规在液化石油气瓶上安装“三通”,且摊主称液化气是从液化气站自行提取。据专家介绍,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瓶装液化气需实行集中配送并随瓶安检,安装“三通”及用户自提等行为均不符合规定。
顺着该线索,考核巡查组前往合作市优点液化石油气站检查。考核巡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该站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培训不到位。值得一提的是,面对考核巡查组专家现场提问,该站安全总监对液化石油气1.5%~9.5%的爆炸极限这一应知应会内容,给出了“高于45%,低于16%”的错误答案,且站内无一人能准确回答。通过进一步对现场设备进行检查,考核巡查组发现该站泵房设备漏气,经检测,该泵漏气数值已超出检测仪显示上限。
类似问题也出现在甘南州夏河县洒乙昂荣达液化气站。考核巡查组同样检测到该站泵房烃泵漏气,且站内配备的燃气泄漏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优点液化气站、荣达液化气站分别使用检测甲烷、通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设备,而正确选型应当为液化石油气或丙烷泄漏检测设备。专家指出,甲烷检测仪虽可能报警,但易导致探头“中毒”失灵,影响检测准确性。同时,荣达液化气站只有一台检漏仪,且该站人员均不会熟练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7月7日甘肃已印发《甘肃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禁止用户自提气瓶,要求配送时对气瓶、管道、器具、阀门、环境等五方面开展“随瓶安检”,且禁止向高层建筑配送。但考核巡查组检查发现,这一制度未严格落地:合作市部分餐饮店店主表示仍自提液化气,荣达液化气站站长也承认存在允许用户自提的情况;优点液化气站在“随瓶安检”检查表中注明某用户用气环境为高层建筑,却依旧违规配送,安检流于形式。
此外,考核巡查组还查出合作市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龙LNG/L-CNG加气站)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个别餐饮店存在用气不规范等情况。
据了解,此次明查暗访,考核巡查组对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工贸、危化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地监管部门表示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工作部署推进和监管执法措施。据了解,当地有关单位已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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